药品委托生产是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受托人)因技术改造暂时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或生产能力不足而无法保证市场供应的行为,不包括部分过程的委托加工行为。
CIO合规保证组织协助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评估委托生产企业,并签署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药品委托申请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复方制剂;不得委托生产医疗毒性药品、生物制品、多组分生化药品、中药注射剂和原料药。
2.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为持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除了检查GMP认证外,CIO还可以接受客户的需求,对受托人的生产现场进行GMP审计,评估其GMP符合性。
3.委托人应当取得委托生产药品的批准号。
CIO包办委托双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为药品生产企业定制药厂准备方案。GMP图纸审核.施工监理.申请等一站式合规方案,尽量保持现有设施、设备、文件体系不变,解决GMP符合性问题。
4.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
CIO指导企业起草书面技术协议,规定各方在产品质量评审和分析中的责任,确保委托产品的质量和准确性和可靠性,明确各方的责任。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技术事项。
CIO合规保证组织优势:
18年来,CIO合规保障组织专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的医疗监督科学研究,通过审计、顾问、培训、认证等服务方式,为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投资者、从业人员等提供优质服务。在四个Zui严格的要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