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新标准发布实施:
GB 8537-2018 《食品安全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于2018年6月21日由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开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代替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于2019年6月21日正式实施。
与旧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2.1 原料要求
修改水源要求,按照通行做法和行业实际情况,删除了矿泉水源水中对锰、耗氧量的要求。
2.2 感官要求
色度和浑浊度要求更高。将“色度”指标限值由15度下调到10度,将“浑浊度”指标限值由5NTU下调到1 NTU。
2.3 界限指标
删除界限指标中的碘化物指标。
2.4 限量指标
考虑到作为天然矿泉水的深层地下水不易受有机物污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调查,将耗氧量指标从3.0mg/L下调为2.0 mg/L。
去掉原标准限量指标中的小于号,与限量的定义保持统一。
2.5 污染物限量
将旧版标准限量指标中的砷、镉、铅、汞、硝酸盐和污染物指标中的亚硝酸盐6个指标不再详细列出,改为直接引用GB2762的规定。
2.6 微生物指标
基于检测方法GB 8538的更新,参考GB19298-2014中微生物的采样方案及其对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的要求,修订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的限量要求及采样方案,将这4项微生物指标限量要求修改为5个样品均不得检出,要求更加严格。
2.7 食品添加剂
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直接引用GB2760的表述。
2.8 标签
删除标示产品类型的要求,即取消了“含气和充气型天然矿泉水”标示产品类型的强制性要求;删除条款8.1.2,即以后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要求更加严格。
2.9 其他
删除旧标准中关于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的推荐性条款。
把原标准5.3.2加工工艺要求描述删除,直接在各类天然饮用矿泉水定义中细化表述。
明确了在水源地附近进行包装的要求。
新标准企业需要特别关注:
1、微生物要求的变化: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这4项微生物指标限量要求修改为5个样品均不得检出,要求更为严格。
2、要求生产企业重视水源保护,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和检验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和包装材料消毒的管理等。
3、新标准去掉限量指标中的小于号,指标限量变为小于等于,放宽使用要求。
矿泉水相关检测标准:
GB 19304-2018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2019年6月21日实施)
GB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2019年6月21日废止)
GB 8538-2018食品安全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NY/T 2979-2016 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
GB/T 天然矿泉水资源地质勘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