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1.1 纳税人
(1)报关人;
(2)报关行(代表)申报的,如果为货物报关时的海关程序内容规定了需要付款,并且与报关行(代表)的合同中有约定,则应当由报关行负责缴纳关税,报关人应当向报关行(代表)支付需要缴纳的关税;
(3)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中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免征关税的,以及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规定的由暂存仓库所有人、海关仓库所有人、承运人或负责人承担支付义务的,按照土库曼斯坦海法典规定执行;
(4)货物和运输工具非法越过土库曼斯坦海关边境的,如果参与非法转移的人员知道或应该知道该转移是非法的,并且该货物是进口货物,此时参与非法转移的人员为纳税人;如果收货人知道或者应
该知道该货物是非法进口的,则收货人也应当承担支付关税的义务;
(5)任何人都有权代表付款人缴纳关税。
1.2 征税范围
跨越土库曼斯坦海关边境的货物。
1.3 计税依据
(1)货物越过土库曼斯坦边境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要缴纳关税:
①交付货物;
②出口货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关税:
①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土库曼斯坦其他法律、土库曼斯坦政府签订的国际条约中规定免征关税的情形:
A.货物本身属于免税商品;
B.协定完全免除货物关税的情形:在此类免税的有效期内,并受与此类免税相关条件的约束。
②货物放行自由流通前,在没有个人违反《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外国货物因意外或不可抗力而毁损或丢失;
③根据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或其他相关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货物为国家财产;
④越过土库曼斯坦海关边境的货物价格和(或)数量不超过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的价格和(或)数量限制。
(3)根据土库曼斯坦税法规定,在土库曼斯坦关税领土内放行或出口的货物,免征关税。
1.4 税率
(1)进口关税
①除物品清单中列明的商品类别和相应税率外,一般情况下,进口货物需要缴纳2%的关税,计税基础为货物的完税价格。
②特殊情况下的物品清单:
土库曼斯坦主要商品进口关税
序号
商品名称
税率
1
小麦(不含作为种子的麦子及土库曼斯坦农业部进口的鸡饲料)
250美元/吨
2
一级和二级面粉
200美元/吨
3
蜂蜜
3美元/千克
4
桑蚕茧(土库曼斯坦纺织工业部进口除外)
0.50美元/克
5
柠檬;葡萄
0.50美元/千克
6
棉籽油
1.00美元/千克
7
肉制香肠
2.00美元/千克
8
含糖或无糖口香糖
2.00美元/千克
9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加工制品(番茄酱除外);添
加醋或醋酸制作或保存的蔬菜、水果、坚果和其他可
食用植物部分;果汁和蔬菜汁
0.15美元/千克
10
蕃茄酱
2.00美元/千克
11
不含或含有可可的冰淇淋和其他种类的食用冰
2.00美元/千克
12
碳酸矿泉水
0.40美元/升
13
非碳酸矿泉水、含糖和其他甜味或调味品的碳酸和非
碳酸矿泉水及其他非酒精饮料,2009年商品名录中的
果汁和蔬菜汁除外
2.00美元/升
14
用于制造其他产品的工业盐(分离钠和氯)
1.00美元/千克
15
碎liuhuang;硫酸钠(泻利盐)
1.00美元/千克
16
地蜡(卫生部企业进口用于医学目的的除外)
1.00美元/千克
17
工业碘,型号A和Ч(卫生部企业进口用于医学目的的除外);工业碳,型号K-354
1.00美元/千克
18
氧气
19
硫酸(卫生部企业进口用于医学目的的除外)
1.00美元/千克
20
二氧化碳
21
工业氯化镁(水镁石);碘化钾;碘酸钾;硫酸钠,型
号A和B(卫生部企业进口用于医学目的的除外)
1.00美元/千克
22
碳化钙
0.10美元/千克
23
医用芒硝(卫生部企业进口用于医学目的的除外)
0.50美元/千克
24
尿素(土化学康采恩企业进口的除外)
100.00美元/吨
25
卡拉库尔羊皮大衣
100.00美元/件
26
包括撕页日历在内的所有印刷日历、其他印刷产品,包括翻印品和照片
2.00美元/千克
27
蚕茧(蚕除外)、生丝
2.00美元/千克
28
全棉粗花呢面料、牛仔面料
4.00美元/千克
29
棉纤维含量不少于85%,未包装非零售的棉纱(缝纫线
除外);带包装用于零售的棉纱(缝纫线除外)
3.00美元/千克
30
用于医药、外科、牙科和兽医学的零售包装的棉花、
1.50美元/千克
序号
商品名称
税率
纱布、绷带及相关物品;棉花及其制品;棉絮
31
成品或半成品的手工地毯和其他地板纺织覆盖物非簇绒或非植绒的成品或半成品编织地毯和其他地板纺织覆盖物,
包括“双面平滑手工编织地毯”、“单面无绒地毯”、“绒面手工编织毯”和类似手工地毯
5.00美元
/平方米
32
成品和半成品车用地毯及其他地毯制品非簇绒或非植绒的成品或半成品编织地毯和其他地板纺织覆盖物,包括
“双面平滑手工编织地毯”、“单面无绒地毯”、“绒面手工编织毯”和类似车用地毯;成品和半成品的非簇
绒或非植绒的地毯和其他地毯制品及毡料编织品
2.00美元
/平方米
33
机器或手工生产的棉针织布料
50%
34
机器或手工编织的针织衣服及配件;除机器或手工编织外的针织衣服及配件(毛巾料制成的浴袍除外)
1.00美元
/千克
35
棉制床上用品
36
鞋
5%
37
石头、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石棉水泥瓦和屋顶防水卷除外)
5%
38
石棉水泥瓦
39
玻璃制品(应用于陆上、航空、水运等交通工具的光学、强化、安全玻璃除外)
4.00美元
/平方米
40
水晶制品
15%
41
镶嵌或未镶嵌宝石的贵金属首饰和贵金属制品
超过1千克
的部分0.20
美元/克
42
供暖和加热的蒸汽锅炉
15%
43
容积3-100升的锅
50%
44
铝制茶壶
50%
45
供暖和加热锅炉,型号КО-0,05;КО-0,1;К-0,5;К-1,0,功率0.05至1
20%
46
含油泵在内的无电机离心泵,型号41-15х25Н5х,,5Н5х4,4Н5х4,8НД6х1,10НД6х1,1НД-250/40е,
1НД-315/504Н5х2离心泵:水泵,型号4К65-50-160,水泵,型号3К50-32-125附带的石油加热器(非电动),
型号ПП-0,63,К-25-20-130м,Д3200/75ПГ-50,СДМ-100/40мНВ50/50ЕСВ9-25-100
20%
47
排水灌装设备,型号УСН-175,УРУ-30旋转式风扇(非电动),型号ВГ-70,ВГ-50,ВГ-25,ВГ-70拌和机,
型号ТММ-1М,碾平机,型号
50%
序号
商品名称
税率
МВ-60,МВ-35
48
床垫、被子和棉枕
50%
49
公民手提行李(除入境土库曼斯坦清单内商品外,未
规定数量限制及未缴纳关税的商品)
总重超过60千克的部分,10美元/千克
50
水泥,以下除外:轻质水泥板,型号ПЦТ-Ш-ОБЗ-100,ПЦТ-Ш-ОБ4-100,
ПЦТ-Ш-ОБ5-100ГОСТ1581-96填充水泥,型
号ЦТТ-160ТУ
39-001477001-170-97;硅酸盐水泥,型号
ПЦТ-П-160ГОСТ1581-96;轻质耐热填充水
泥,型号ЦТТО-2-160ТУ39-001477001-170-97;加重耐热填充水泥,型号
ЦТТУ-1-160ТУ39-001477001-97;硅酸盐水泥,
型号ЦТТУ1–G-CC-1ГОСТ1581-96;硅酸盐水泥,型号ПЦ-600-Д0-Н;
ПЦ-500-Д20-НГОСТ753-2015;耐硫酸盐波特兰水泥,型号CCПЦ-500-ДОГОСТ752-2015
但不低于200美元/吨
51
鸡蛋(土库曼斯坦外经贸部进口用于孵化的鸡蛋除
外)
1.50美元/千克
52
新鲜大白菜
1.00美元/千克
53
新鲜茄子
1.00美元/千克
54
新鲜保加利亚辣椒
1.00美元/千克
55
甜瓜
1.00美元/千克
56
食用盐
3.00美元/千克
57
西瓜
1.00美元/千克
58
添加醋或醋酸制作或保存的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
加2.00美元/千克
工制品(番茄酱除外);
2.00美元/千克
59
果汁和蔬菜汁,用于生产的原料(浓缩物)除外;
2.00美元/千克
60
屋顶防水卷
但不低于3.35美元/平方米
61
生产年限在1年以内的汽车(含新车)
车价的2%,但不低于0.10美元/毫升(发动机工作容量)
生产年限在1年以上的汽车
1年以上的汽车车价的10%,但不于
0.30美元/毫升(发动
机工作容量)
生产年限在2年以上的汽车
车价的25%,但不低
序号
商品名称
税率
0.50美元/毫升(发动
机工作容量)
生产年限在3年以上的汽车
车价的40%,但不低于1.00美元/毫升(发动
机工作容量)
生产年限在4年以上的汽车
车价的50%,但不低于1.50美元/毫升(发动
机工作容量)
62
主要以水泥、沙子、干建筑混合剂制成瓷砖与陶瓷板粘合剂
50%,但不低于0.16美元/千克
63
厨房家具;士兵用床
50%
64
毛巾料浴袍
20%
65
合成或混合材料制成的床上用品
20%
66
成品窗帘
20%
67
玻璃瓶
30%
68
石膏;硬石膏
50%
69
水乳胶漆
50%
70
腻子
10%
71
滴灌管(直径18-20毫米)
10%
72
波纹下水道管(直径120毫米以内)
5%
73
聚丙烯包装袋
10%
74
家用塑料制品
10%
75
塑料及铝门窗
10%
76
应用于建筑的各类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装饰品
10%
77
卫生洁具
%
78
防火板
10%
79
(金属板岩)金属瓦
10%
80
防火门
5%
81
金属电动闸门
5%
(2)出口关税
土库曼斯坦主要商品出口关税
序号
商品名称
税率
1
xiaosuanan
硫酸铵
过磷酸钙
25美元/吨
2
土库曼牧羊犬(具有相关许可证)
300美元/只
序号
商品名称
税率
3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制品,包括有色金属及其合
金含量不低于50%的制品(土工业部下属企业
出口的输电电缆除外)
2美元/公斤
4
小麦:
—种小麦
—食用小麦
800美元/吨
700美元/吨
5
面粉:
—特级
—1级
—2级
—3级
800美元/吨
700美元/吨
600美元/吨
500美元/吨
6
糙米、碎米
800美元/吨
2 税收优惠
(1)免征进口关税和非限量进口商品
土库曼斯坦免征进口关税和非限量进口商品
序号
商品名称
1
各类肉
2
植物油(棉籽油除外)
3
黄油
4
火柴
5
小麦、大米、荞麦、黍子及其他禾谷类作物
6
面粉制品
7
糖
8
土库曼斯坦外经贸部进口用于孵化的受精鸡蛋
(2)土库曼斯坦免征出口关税和非限量出口商品
土库曼斯坦免征出口关税和非限量出口商品
序号
商品名称
1
缝纫制品
2
针织品
3
鞋
4
布匹
5
烟草和烟草制品
序号
商品名称
6
酒精饮料
7
电视音响器材
8
小轿车
9
地毯及其制品
10
矿泉水
11
非酒精饮料
12
蔬菜、瓜果(7-8月)
13
通心粉
14
蜂蜜
15
食用盐
16
蕃茄酱
17
冰激凌及其他食用冰(含或不含可可)
18
机织地毯
19
碘制品
20
带包装的医用泥浆和海盐
21
包扎用无菌材料
22
医学化妆棉
23
医疗矿泉水
24
毡靴
25
蔬菜和水果罐头
26
羊内脏
27
皮制品(原料及初加工产品)
28
瓷砖胶水
29
糖果
30
鱼罐头
31
棉籽油
32
外国公民在土库曼斯坦边境商业中心或机场免税商店购买的食品
(3)免征在土库曼斯坦经营的私营企业和公司的出口关税(没有成为法人但却从事创业活动的体经营者和自然人的手提行李物品除外)。私营企业和公司生产的商品和产品的出口以及从私营企业和公司购买的商品(原料)的出口可不经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交易。
(4)如果加工的目的是保证(免费)修理出口货物的,则加工产品免征关税。货物在放行自由流通时,存在缺陷且需要修理的,不适用免征关税的优惠。
3 申报与缴纳
3.1 缴纳期
(1)纳税人应当于提交报关单之日前缴纳关税,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海关程序发生变化,应当在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规定的完成修改后的海关程序的日期之前缴纳关税;
(3)如果被保释的货物被用于给予海关特权有关的目的,则付款人应当缴纳罚款,使用人有权使用货物的第1天或取消货物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罚款的日期;无法确定日期的,自海关接受该货物报关单之日起开始计算罚款;
(4)如果违反了海关程序的要求,导致纳税人有义务按照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的规定缴纳罚款,则应自违规之日起开始计算罚款;如果无法确定违规日期,则应当自支付关税之日起开始计算罚款;
(5)付款人应当于自收到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缴税请求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关税;
(6)罚款应当在自支付关税之日起10日内缴纳。
3.2 延期缴纳
(1)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授权的国家海关事务机构或由海关当局确定,应纳税人的书面请求,可以更改支付关税的日期:
①因自然灾害、技术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对本人造成的损害;
②越过土库曼斯坦海关边境的货物中存在快速变质的货物;
③个人根据政府间协议交付;
④土库曼斯坦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关税缴纳期限的变更采用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的形式,分期缴纳的期限为1至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应当在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0日内;
(3)准予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决定应当于提出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
(4)可以选择延期或分期支付应缴纳关税总额的全部或部分,除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第280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外,延期或分期付款期间的罚金不以给予延期或分期付款的关税金额为基础计算;
(5)在按照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第29章规定的程序缴纳关税担保时,应当准予纳税人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
(6)准予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决定,或拒绝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决定,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请的付款人。如果准予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则应当在书面文件中规定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时限;如果拒绝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则应当在书面文件中说明原因;
(7)内阁有权决定延期或分期支付关税税款;
(8)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行为应当在相关决定期满后终止,如果付款人提前全部清偿了关税,可以提前终止;
(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付款人撤销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决定:
①以违反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为由向法院提起的刑事案件诉讼;
②进入破产程序;
③土库曼斯坦税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10)付款人违反允许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条件的,由有关海
关决定提前终止其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行为。此时,付款人应当在收到相关决定后5日内支付尚未缴纳的关税税额。
提前终止付款人延期或分期缴纳关税的决定应当于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由海关以书面形式通知付款人。
4 应纳税额
4.1 计算方法
(1)除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第236条规定和文中2部分规定的情形外,由报关人和其他负责缴纳关税的纳税人自行计算;
(2)按照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第290条规定申请缴纳关税时,应当由海关当局计算应缴纳税款;
(3)关税的计算应当换算成土库曼斯坦的国家货币来进行计算,土库曼斯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于需要重新以外币计算的关税税款金额,进行征税时,按照接受报关单之日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规定的官方汇率换算成马纳特;
(5)作为应缴纳关税计算基础的货物的完税价格、数量或其他特征,应当参照适用税率之日的情形确定;
(6)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关税的,以未缴纳税款为基础计算,滞纳金为0.03%;
(7)关税是对进口到土库曼斯坦的货物征收的费用,是在提交报关单之前或之时根据货物的海关价值估算和收取的。进口货物的海关价值还应当包括2%的清关费。一般情况下,进口到土库曼斯坦的货物需要缴纳2%的关税,计税基础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确定。特殊情况下,有的货物(大约50种物品)需要缴纳特定关税,特定关税的税率从5%到不等,具体参见文中4税率内容。。
4.2 适用税率
(1)除文中2部分规定情形外,关税的计算适用于海关当局接受报关单之日起生效的税率;
(2)适用于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的税率,对应对外经济活动名称下货物的名称和分类确认;
(3)违反土库曼斯坦海关法典规定的条件进口土库曼斯坦的货物,未缴纳关税的,应当按照货物越过土库曼斯坦海关边境之日时生效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纳关税的数额。如果无法确定货物何时越过土库曼斯坦海关边境的,则采用海关当局发现货物走私进入土库曼斯坦关税区内之日生效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纳关税的数额;
(4)根据海关程序运输或储存的货物,在海关内部转关或临时储存时,如发生丢失、未交付或未经海关许可放行的情况,应当根据相关海关程序放置货物的日期,按照放置货物之日的现行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关税;
(5)从土库曼斯坦境内非法出口货物的,应当按照货物越过土库曼斯坦海关边境之日时生效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纳关税的数额,无法确定该日期的,则采用海关当局发现从土库曼斯坦关税区内非法出口货物这一事实之日生效的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关税。
4.3 完税价格的确定
(1)进口货物海关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即进口货物到达时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
①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如果实际支付或应付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包括下列费用,应将其计入交易价格:
A.将货物运输到土库曼斯坦关税区的费用,主要包括:
a.运输费用;
b.装卸费用;
c.保险费用。
B.货物购买方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a.佣金和经纪费用,购买商品的佣金费用除外;
b.以海关运输为目的产生的集装箱成本,当其与被运输的货物被视为一个整体时;
c.货物的包装费用,包括材料费用和施工费用。
C.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土库曼斯坦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减价的方式提供的下列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的相关部分:
a.作为被估价货物的一部分的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
b.用于生产被估价货物的工具、印章、模具或其他类似物品;
c.生产货物的过程中消耗的材料(润滑剂、燃料等);
d.在土库曼斯坦关税区外进行的和被估价货物生产直接相关的工程、开发、设计、产品设计、艺术品、草图和绘图以及所必需的其他类似工作。
D.买方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使用知识产权标的物的许可费和其他费用。
E.卖方因随后在土库曼斯坦境内转售、转让或使用被估价商品而获得的直接或间接收入的相应部分。
②在下列情形中,不适用以交易价格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
A.买方处置或使用被估价货物的权利受到限制,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的限制除外;
B.交易的销售和价值取决于是否符合无法确定的影响交易价格的条件;
C.报关人在申报货物完税价格时所使用的信息未形成文件或无法量化验证;
D.交易双方为关联方时,交易价格不能用于确定货物完税价格,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认为交易双方相互依赖,存在关联关系:
a.交易一方(自然人)或交易一方的管理层是交易另一方的管理层;
b.交易各方是企业的共同所有者;
c.交易各方存在雇佣关系;
d.交易各方存在租赁交易;
e.交易一方持有交易另一方的股权(份)或表决权,所持股权(份)或表决权占比不小于5%;
f.交易双方受相同的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g.交易各方共同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三方;
h.交易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受另一方控制;
i.交易各方或其管理层存在亲属关系。
③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如果实际支付或应付进口货物的价格包括下列费用,应将其从交易价格中扣除:
A.设备进口到土库曼斯坦关税区后的安装、组装、调试或提供技术援助的费用;
B.货物进口到土库曼斯坦关税区后的运输费用;
C.货物进口到土库曼斯坦关税区后的保险费用。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根据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未交易货物离境时,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可以根据海关的估价、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确认购买出口货物的收据、发票等其他可以证明其价值的文件来确认
5 其他
(1)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报关人按照土库曼斯坦法典第2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并在报关时向海关报告。报关人申报的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以准确的成本信息为基础。
(2)根据报关人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可以决定货物报关价格的,海关当局应当同意报关人选择的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
(3)报关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足以决定货物的报关价格的,海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报关人补充文件资料,并限期提交。报关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供补充文件和资料,以确认其申报货物的海关价值。如果无法提供补充文件和资料,报关人有义务书面说明无法提供信息的原因,报关人有权证明其所选择的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的合法性和自身信息的准确性。
(4)在没有资料或者证据证实货物报关人申报的完税价格是正确的,或者有证据表明申报人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不正确和(或)不充分的情况下,海关当局可以认定报关人使用的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是错误的,并有权向报关人建议采用其他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此时,海关可以与报关人就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进行协商。
(5)如果货物在货物放行期间未完成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程序,则在报关人提供了可以被视为附加关税的税款的情况下进行货物放行,此时海关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人应当缴纳的关税。
(6)申报人未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补充文件和资料,或海关发现申报人提供的资料不正确和(或)不充分,并且申报人拒绝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海关应当定期采用合适的确定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确定完税价格。
海关当局的决定应当在不迟于决定作出之日的次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关人。
货物放行后,海关确定的完税价格需要补缴关税的,海关应当发出补缴关税的要求。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缴纳额外的税款,在指定期限内支付的额外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