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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于6月20日发布《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指出,上海将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可获得性。到2025年,上海市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四dapinpai”建设持续深化,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方案》中提出要求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并提出提高生产服务化水平。
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绿色物流、供应链物流,优化国际物流通道,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
下方为《方案》原文: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精神,自觉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质量是上海的生命”,不断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上海品牌的度和美誉度,助力上海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好地服务质量强国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四dapinpai”建设持续深化,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全员劳动生产率预期达到36万元/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5%,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6万家,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92%,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保持在94以上,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 ——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四dapinpai”建设整体效能强化,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机制更加健全,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竞争优势明显的上海品牌,推动一批行业企业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培育发布“上海标准”50项。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新建若干个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打造50个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健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筑牢;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形成100个以上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质量人才队伍壮大,质量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求。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推进质量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重大颠覆性技术突破。开展质量攻关工程,集中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和装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健全质量化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 (四)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推进碳相关认证和碳标识制度工作,开展绿色低碳标准研制、计量技术研究,全面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落实工业污染物近零排放措施,不断提高产业链节能与资源再生利用能力。
(五)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办好“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等活动,发挥新品发布地标性载体优势,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立商业零售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长效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质量多元保障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