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2023年1月16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文件明确,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同时废止。文件适用于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时,需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情形,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因工作需要,需委托鉴别机构开展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可参照本程序执行。
注意!这个鉴别程序主要是给海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参考使用的。所以如果是企业自己进口货物到国内,想提前鉴别是否属于进口固废,除了参考“公告”里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还要满足《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各个货物对应的相关标准,比如废钢铁要满足《再生钢铁原料》,塑料粒要满足《初步形状树脂与再生塑料树脂的鉴别方法》等。
“公告”有对各个术语名词做了解释,以下摘录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的进境货物和进境物品。
鉴别机构
鉴别机构是指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专业技术机构。
委托鉴别
委托鉴别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进口货物固体废物鉴别检测,出具的鉴别结果有助于企业是否进口货物作参考使用。有进口固废鉴别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相关知识:
根据《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 海关总署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情况的公告》,固体废物进口虽然被禁止,但符合标准的再生金属原料,包括再生黄铜原料(国家标准GB/T38470-2019)、再生铜原料(国家标准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国家标准GB/T38472-2019)、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GB/T 39733-2020),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固体废物,指在生产或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废弃物质,包括固态和半固态的。这些废弃物质产品多是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废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属再生资源,由于国内回收体系不健全,其供应长期依赖进口。
过去20年里,56%的垃圾流向了。从1992年到2018年,进口了1.6亿吨瓶罐、塑料袋、包装纸等废弃物,其中72%的塑料垃圾流向了。
随着我国禁止“洋垃圾”政策的实施,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1348万吨和879万吨,相比改革前(2016年),分别减少9.2%、51.4%、71.0%和81.1%,累计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约1亿吨。2020年年底前,洋垃圾进口清零。
物流信息:
对于专线来讲,并没有做任何动作,优势在变小,劣势越来越大。网络与专线的经济拐点会继续往上走,未来达到5公斤或者1吨都是很正常的。根据运联研究院的抽样调研数据,华东部分专线的单车票数已经从213年的7多票下降了217年的2多票。不合规因素影响逐渐变小,成本起跑线逐渐拉平专线不合规的地方很多,Zui重要的三个点是:不开销项税、不给员工买社保、用地不合规。这直接导致了大家的竞争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