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办理方面
1.问:食品药品网上办理现在可以办理什么业务?
答:目前可以办理市、区两级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业务,包括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
2.问:食品药品网上办理需要收费吗?
答:食品药品网上办理无需收取任何费用。
3.问: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吗?
答:若在网上申请中使用了电子签名完成了申请材料的签署,则无需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4.问:什么是电子签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系统所使用的数据电文一般指PDF文件。
5.问:如何在网上提出申请?
答:若已取得商事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需要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业务的,可通过本网站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在线申请链接进行线上申请办理。若未取得商事主体资格或其他主体资格的,需要先申请办理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企业的可访问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进行申请,申请个体工商户的可使用微信商登易小程序进行申请。
6.问: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备案凭证可以办理吗?
答:目前在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电脑端申请了营业执照后,系统会根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自动推荐需要办理的业务,可按照系统提示继续填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申请。
7.问: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备案凭证可以领取吗?
答:开办企业的纸质版营业执照将会与印章、税务Ukey、发票等物品一同发放。电子版的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备案凭证将会通过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发放。纸质版的许可证、备案凭证将另行发放。
8.问:什么是电子证照?
答:根据《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政务电子证照,是指各类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件、执照、牌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文件材料的数据电文。政务电子证照由机关事业单位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委托的社会组织经有效可靠的电子签名后签发或出具,与纸质证照具有同样的使用效力。
9.问:采用电子证照后,如何亮照亮证?
答:生产经营者可自行下载并打印电子许可证,并在显著位进行置悬挂或者摆放(有条件的可使用电子显示屏展示电子许可证)。
二、食品生产、经营方面
10.本人经营一家饮品店,想了解一下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以及办理时间是多少?
答:开办奶茶店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事权划分,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由所在地的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你可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查看经营所在地的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办事指南。
11.本人打算在第三方网站销售预包装食品(坚果类),网站方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或流通许可。但本人无实体店面,及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请问如何办理?
答:食品经营许可执行“先照后证”的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须先取得营业执照。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商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根据事权划分,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由所在地的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你可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查看经营所在地的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办事指南。
12.我司已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搬迁至新址,该办理什么手续?
答:《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以及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13.本人个体户,主要经营各种灵芝、菌菇干货、保健汤料等,想开通网店拓展经营,是否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可根据上述规定判断所经营的产品属性,确定是否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14.企业想申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Zui小食品加工区域面积不得小于300㎡,且需根据经营项目设置不同功能区域(仓库、粗加工、烹调、分餐、洗消),还需配置可进行常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大肠菌群检测的不小于25㎡的检验室。具体办事指南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本级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中查询。
15.我司是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可以在厂区外开店销售自产食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答: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地址销售本企业合法生产的食品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在食品生产地址以外销售本企业合法生产食品,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16.市民想了解小餐饮承诺制的条件如何?
答:根据2017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小餐饮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含50㎡),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小餐饮许可审批部门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可以实施“申请人承诺制”制度。选择使用“申请人承诺制”制度的,申请人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前,应按照《小餐饮经营条件自查清单》和《“申请人承诺制”责任自查清单》的内容,自行对照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签署《申请人承诺书》,并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可以当场或当天发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