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指令检测项目介绍
欧盟2006/66/EC电池指令规定了电池有害物质限制、标签、废物收集、处理、回收和处置等主题,制定了有关电池和蓄电池的规则。(所有限量要求针对的是整个电池的含量,而非均质材料)。
电池指令的目的旨在减少有害电池及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旧电池及蓄电池的回收、处理及循环再造率,增加收集及回收电池及蓄电池废弃物的数量。指令涵盖各种形状、体积、重量、材料成分和用途的电池和蓄电池(成员国安全及军事装备所用电池、太空用电池除外)。电池指令由每个成员国通过其国家立法机构和国家电池法实施。每个成员国之间对电池的要求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注册程序和收集方案上。中科检测熟悉欧盟电池指令法规要求,可开展电池指令检测,帮助中国企业合规进入欧盟市场。
电池指令检测指令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碱性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纽扣电池、铅酸电池等。
电池指令检测限量要求
检测项目 参考限值 豁免产品
汞(Hg) :电池、蓄电池0.0005% 、钮扣电池的汞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2%
镉(Cd):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0.002% 、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及无线电动工具所用的电池及蓄电池除外。
铅(Pb) :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0.004% 、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及无线电动工具所用的电池及蓄电池除外。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限量要求如下:
1、任意电池或蓄电池,无论是安装在其他设备中,汞含量不得超过0.0005%;
2、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已经安装在其他设备中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
3、备注:所有限量要求针对的是整个电池的含量,而非均质材料。
电池指令检测标识要求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电池指令标识要求
1、所有电池需要加贴划叉的带轮垃圾桶标识;
2、如电池、蓄电池中含有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星超过0.0Q2%/铅含量超过0.004%,需要在垃圾桶标记下标注超标物质元素符号,且面积至少为垃圾桶标志的四分之一;
3、便携式和汽车电池及蓄电池还需要标注电池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