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概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社会风险分析,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应当报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政府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的意义
1.建立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在于使各地区在决策时,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妥善照顾各方面的利益诉社会稳定风险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在实施重大项目时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建立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在于把社会稳定问题考虑在前,预测防范风险、控制化解风险,消除和减少改革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为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建立和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在于把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前置到重大事项的启动之前,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提高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领域
凡列入国家、省、市、县重点投资或建设的工业、交通、能源、房地产、水利、公共设施、服务业、社会事业、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必须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社会稳定评估报告。重点领域有:
1.交通运输: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轨、河道、危险货物码头等;
2.环境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处理厂、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等;
3.能源设施:500万伏以上变电站、大型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罐、燃煤电厂、抽水蓄能电站、风电、光伏发电等;
4.核设施:包括核发电、核试验、核废料等;
5. 矿业、钢铁、有色、石化、化工、水泥、机械、电子等工业;
6.社会服务:传染病院、精神病院、殡葬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等;
7.农业:病死动物处理设施、生物试验等;
8.房地产开发:体育场馆、博物馆、剧院、展览馆、商场、家具城、办公大楼、大型居住区、高层或超高层建筑;
9.其他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
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内容:编制依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风险分析结论;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基本情况、评估内容、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