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口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再生铝合金?清关手续?
2020年10月16日,为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3号公告),同年12月30日,为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78号公告),公告明确了以上四类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以自由进口。
对于进口企业这无疑是个拓展货物贸易进口的利好消息,企业纷纷向海关咨询。
企业A:我们在缅甸回收了许多废旧钢材、废旧铜、铝等材料,以前国家不许进口,现在是否就可以进口了?
企业B:我们准备进口再生钢材,应如何在海关申报,需要提供什么申报材料?
企业C:我们准备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海关需要检验吗?
我们得知道什么是再生原料,再生原料和固体废物的回收料关系密切,但切不能混为一谈。
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回收料: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物料。
再生原料:国家允许进口的,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重新获得利用价值并可用于生产的原料。
根据以上定义,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单纯的回收料是不能进口的,必须对回收料进行必要的加工、处理,确保成为符合标准(标准号见后)要求的再生原料才能进口。
在海关处理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时由于不满足《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19)标准要求被列为固体废物的个案中,Zui常见出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项目是夹杂物含量超标以及挥发物含量超标。
01夹杂物含量
夹杂物指掺杂或附着在原料上的非金属物质。包括粉尘、木材、纺织物、塑料、玻璃、石材、纸、沙、橡胶、污泥等,不包括本产品的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其他物质。
标准要求:原料中夹杂物(包括木材、纸、塑料、橡胶、玻璃、石材、纺织物、粒径不大于2mm的粉状物等其他物质)的质量分数应不大于0.5%,其中夹杂和沾染的粒径不大于2mm的粉状物(粉尘、污泥、油污、结晶盐、纤维末等)的质量分数应小于0.1%。
02挥发物含量
挥发物是指在低于金属熔点的温度下经过适当的加热处理,可从原料中分离出的物质。
标准要求:挥发物含量应不大于1%。
建议进出口企业在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时,如果存在有肉眼可见的废塑料、废海绵、废橡胶等夹杂物,需要在境外清除后方能进口。对于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表面存在切削油渍残留,挥发物超标的情况,建议投入熔炉,浇注成铸造铝合金锭(或铸件)再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