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生钢铁原料进口报关清关资料/流程及注意事项
GB/T39733-2020《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在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验收规则、运输和质量证明书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为推动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进口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和标准支撑。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采购相关货物,严把原料关,确保实现优质可再生铁素资源能够自由进口。
一、再生钢铁进口所需单证资料:
1. 原产地证书:这是证明该批再生钢铁来自合法渠道的重要文件。
2. 检测报告:证明该批再生钢铁的质量和安全性已经通过了quanwei机构的检测。
3. 质量证书:这是证明该批再生钢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重要文件。
4.木质包装需要IPPC标识:这是国际上对木质包装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种标识,再生钢铁的木质包装上需印有IPPC标识才能入境。
5. 装箱单:详细记录了该批再生钢铁的包装、数量等信息。
6. 贸易合同发票:证明该批再生钢铁的交易合法有效。
7. 提单以及其他相关单证:提单是提取货物的凭证,其他单证包括入境货物通关单等。
注意:国外提供的单证要齐全、准确无误,再生钢铁进口企业需要具备进出口权、海关注册登记、商检备案等进口资质。
二、再生钢铁进口清关流程:
1. 发货(整柜或散货):发货人将货物运至码头或港口。
2. 海运至国内码头(到港后,船公司会有到货通知书给到客户)。
3. 到船公司换单(凭到货通知书,提货委托书):在船公司进行单证交换,获取提货的相关资料。
4.做报检、报关资料(凭海运提单、装箱单、形式、产品说明书等其他所需资料):根据进口监管条件和要求,准备报检和报关的相关资料。
5.申报商检(根据产品的监管条件,依商检局要求办理相应检验检疫):向商检局申报检验检疫,根据要求办理相应的检验检疫手续。
6.商检查验(如申报产品检验检疫不符,可能导致重新做检,删单重报):商检局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如不符合要求,可能需要重新申报或删单重报。
7. 报关(凭提单、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申请单等或产品监管要求所需其他文件):提交报关申请及相关单证,等待海关审核。
8.受理(如所需文件不齐,不受理退回补齐资料):海关审核申请及相关单证,如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退回并要求补齐资料。
9. 出税单(一般家具的关税为零,增值税13%):海关出具税单,根据税单进行缴税。
10. 缴税(客户可在单一窗口自行支付或者委托我司代缴):客户可自行前往单一窗口缴纳税款,或委托我司代为缴纳。
11. 放行:海关放行货物,允许进口。
12. 提货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将货物提取并送至客户指定的仓库。
三、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
1. 贮存方式
再生钢铁原料应分类存放。
2. 放射性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不应混有放射性物质。
b)原料(含包装物)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 µGy/h。
c)原料表面α、β放射性污染水平为:表面任何部分的 300 cm² 的Zui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α不超过
0.04 Bq/cm²,β不超过 0.4 Bq/cm²。
3. 爆炸性物品
再生钢铁原料中不应混有爆炸性物品。
4. 危险废物
再生钢铁原料中应严格限制下列危险废物的混入:
a)《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b)依据 GB 5085.1~ GB 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其他危险废物。
再生钢铁原料中危险废物的重量不应超过总重量的 %。
5. 夹杂物
再生钢铁原料外观应保持清洁,无明显废纸、废塑料、废纤维等夹杂物,夹杂物的要求应符合每一牌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