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体系。根据《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8〕17号)要求,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与管理标准体系,发布省地方性标准《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与管理规范》;推广节能型设备使用,控制油烟排放指标,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打造绿色健康高效的标准化食堂;明确建筑与室内环境、节约能源、节约用水、环境影响与污染物控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运营管理与信息化等6类评价指标单项;量化餐厨垃圾收集、废弃油脂处置、油烟排放等要求;制定实操性评价标准,明确评价指标、达标分数、考核验收等要求。
做好统筹协调。以各级行政中心内食堂为试点,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积极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评价结果的采信力度。各级机关事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支持“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公共机构绿色食堂服务效能,切实抓出成效。
公共机构绿色食堂服务认证申请的条件:
公共机构绿色食堂服务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从事与公共机构食堂服务相关的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认证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无****及违法违规行为;
分几个等级:⭐⭐⭐⭐⭐五星 ⭐⭐⭐⭐四星 ⭐⭐⭐三星 ⭐⭐二星 ⭐一星
公共机构绿色食堂服务认证证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