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2023年1月16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文件明确,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同时废止。文件适用于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时,需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情形,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因工作需要,需委托鉴别机构开展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可参照本程序执行。
注意!这个鉴别程序主要是给海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参考使用的。所以如果是企业自己进口货物到国内,想提前鉴别是否属于进口固废,除了参考“公告”里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还要满足《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各个货物对应的相关标准,比如废钢铁要满足《再生钢铁原料》,塑料粒要满足《初步形状树脂与再生塑料树脂的鉴别方法》等。
“公告”有对各个术语名词做了解释,以下摘录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的进境货物和进境物品。
鉴别机构
鉴别机构是指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专业技术机构。
委托鉴别
委托鉴别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进口货物固体废物鉴别检测,出具的鉴别结果有助于企业是否进口货物作参考使用。有进口固废鉴别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相关知识: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四)术语和定义
1.进口货物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的进境货物和进境物品。
2.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是指依据产生来源确认进口货物的类别,再根据固体废物定义或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活动。
3.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鉴别申请的各级海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
4.鉴别机构
是指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专业技术机构。
5.委托鉴别
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6.复检鉴别
是指对已经出具鉴别结论的同一批进口货物再次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活动。
7.样品
是指从整批进口货物中采取,并能完整、真实地展示和反映货物属性特征的具有代表性的实物。
申请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提供的资料清单
(提交资料后,请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勾)
(1)《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委托申请表》;
(2)报关单,涉及数量/重量时还需提供海关入仓单;
(3)已有的检测报告、成分说明等;
(4)产品的生产工艺(来源);
(5)产品的使用工艺,产品的用途说明(附照片或);
(6)反映整批货物情况的清晰照片。每个集装箱的货物应提供至少6张照片(其他装载工具参照执行):未开柜门1张,(显示有柜号等),打开柜门1张,卸下货物未开箱/包前1张(每种包装各1张),打开包装的货物照片至少3张(每个包装各1张,另外,如1个柜中有多种不同形式、不同规格、不同颜色的货物,则应分别提供经开箱/包的货物照片,每种3箱/包,各1张)。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如购销合同等)。
(8)案件时需提供笔录或口供;
(9)如果需要“货物标记”请提前注明,例如“****船案”等;
(10)电池的规格、容量、充放电截止电压等参数(电池类产品);
以上附属材料必须清晰、真实,根据样品的种类不同和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
物流信息:
嘉兴的超级联运中心去年7月,圆通速递的母公司圆通集团就与嘉兴市人民签署战略投资协议,在嘉兴机场建设物流枢纽,并依托该枢纽打造立足长三角、联通全国、辐射全世界的超级共享联运中心和商贸集散中心。根据协议,圆通在嘉兴机场建设的物流枢纽项目首期用地面积1454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货运枢纽区、机务维修区、速递营运中心、智慧物流园区以及配套办公区等,届时将成为圆通速递及圆通的运营基地、创新研发中心和结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