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2023年1月16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文件明确,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同时废止。文件适用于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时,需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情形,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因工作需要,需委托鉴别机构开展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可参照本程序执行。
注意!这个鉴别程序主要是给海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参考使用的。所以如果是企业自己进口货物到国内,想提前鉴别是否属于进口固废,除了参考“公告”里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还要满足《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各个货物对应的相关标准,比如废钢铁要满足《再生钢铁原料》,塑料粒要满足《初步形状树脂与再生塑料树脂的鉴别方法》等。
“公告”有对各个术语名词做了解释,以下摘录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的进境货物和进境物品。
鉴别机构
鉴别机构是指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专业技术机构。
委托鉴别
委托鉴别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进口货物固体废物鉴别检测,出具的鉴别结果有助于企业是否进口货物作参考使用。有进口固废鉴别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相关知识:
我国对“洋垃圾”的治理由来已久。2017年7月30日,正式通知世界贸易组织WTO,于2018年初停止进口包括废塑料、未分类废纸、废纺织原料和钒渣在内的24种“洋垃圾”。
2020年12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202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物流信息:
PS2:邮件跟进客户很讲究整体的布局性,如果只会简单的单个招式跟进客户,客户不回复后就没有成熟的套路去不断跟进客户的,这个时候要是只会死缠烂打的去给客户发邮件的话,我们也建议大家先锻炼好跟进客户的一些布局技巧和跟进套路再来做业务,或者多看一些自己同事或者公司保存下来的完整跟进出客户的全部来往邮件,重点看几个客户后,有一些会销售悟性的人多半都能懂得好些知识,要是自己那家公司没有这样的材料给自己学习,那么恭喜你,你的成长路上Zui起码还要比别人多走半年甚至三年的弯路才能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