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使用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也对环境与产品造成严重的污染.对无公害蔬菜从田间到餐桌的关键环节中农药残留提出监控对策,以期在实际生产生活中有效地减消农药残留.
蔬菜:每个蔬菜基地县按3月、6月、8月、11月分四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批次至少抽检8个样品,全年不少于32个样品。
水果:每个水果基地县按6月、10月分两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批次至少抽检10个样品,全年不少于20个样品。根据不同基地县水果的采摘季节,可以对抽检时间作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抽检两批次,如上半年抽检两批次,或下半年抽检两批次。
茶叶:每个茶叶基地县按4月、9月分两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批次至少抽检10个样品,全年不少于20个样品。
4.检测农药品种。检测有机磷、氨基酯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蔬菜、水果中检测、、、、、、甲基、、氯氰菊酯、、共11种农药的残留量;茶叶中检测六六六、、氯氰菊酯、、共5种农药的残留量。
5.检测方法、判定标准及判定原则。
检测方法:采用有关农药的残留检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通用标准(如德国S19方法等)进行检测。
判定标准:蔬菜样品分别采用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CAC标准、日本标准进行判定;水果样品分别采用国家标准、CAC标准进行判定;茶叶样品分别采用国家标准、CAC标准和欧盟标准进行判定。CAC及国外比对用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统一提供(附件二)。
判定原则:根据不同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每个样品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即判为“该抽检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抽检样品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
6.检测结果统计表格(附件一),为保证全国统计结果的一致性,不得改动表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