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洗浴与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理发馆、美容院。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与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7、就诊与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个人)必须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并检测合格,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审批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委托类型:
1、申请新证
2、年检复证
3、经常性卫生监测
检测须知: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
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GB/T 18204.5-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T 18204.6-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WS/T 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