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钢丝绳和链条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和报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作业等使用的吊索具。
2 引用标准
GB/T8918-1996 《钢丝绳》
GB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14738-1993 《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JB/T8108.1-1999 《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
JB/T8521-1999 《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GB/14736-1993 《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GB10603-1989 《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3 钢丝绳
3.1 起重机用钢丝绳
3.1.1 起重机用钢丝绳名称和结构
(表3-1)
钢丝绳名称钢丝绳结构
点接触型6×19+NF;6×37+NF
线接触型6×19S;6×19W;6×25Fi;6×26W;6×36W;6×41SW;6×49SWS;8×19S;8×19W;8×25Fi;8×31W;8×36SW;6×19S+IWR;6×19W+IWR;6×36SW+IWR
三角股钢丝绳6V×37S;6V×36;6V×43(大型锻造起重机)
四股扇形股钢丝绳4V×39S;4V×48S
多层股钢丝绳18×19;18×19S;18×19W;34×7;36×7
3.1.2 钢丝绳应符合GB/T8919-1996《制绳用钢丝》的要求。公称抗拉强度应在1370-1870MPa 范围内。
3.1.3 钢丝绳的试验和验收。
3.1.3.1 钢丝绳直径和不圆度的测量。
应采用带有宽钳口的游标卡尺测量。钳口宽度要能跨越两个相邻股,测量部位取至钢丝绳(无张力)端头15m外的直线部位,在相距至少1m的两截面上,并在同一截面两个不同方向各测一个直径,取其平均值,作为实测直径。实测直径不应超过允许偏差GB/T8918规定,当直径大于或等于8mm圆股钢丝绳的允许偏差(6%-7%)d。
同一截面测量结果的差与实测直径之比为不圆度。允许偏差(4%-6%)d。(表3-2)
允许偏差和不圆度 (表3-2)
钢丝绳
类型公称直径允许偏差不圆度%不大于带纤维股芯的钢丝绳
圆股钢丝绳2和3 +8 0 - 7
4和5 +7 0 - 6
6和7 +6 0 - 5
≥8+6 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