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污水排放检测项目分为常规检测和选测两部分。其中,常规检测项目包括:温度、pH、BOD5、COD、SS、LAS、氨氮、油脂、磷酸盐。
为了加强城市污水管理,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作,预防洪水灾害,保护水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科学发展,《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要求:从业生产制造、工程建筑、电力工程和天然气生产制造、科学研究、环境卫生、酒店住宿餐饮业、机动车辆清理等主题活动向公共性排水管道设备排污废水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通称排水管道户),理应向广州市水务局申办排水管道许可证书,经市水务局准许侧后方可排水管道。经解决后向河流、湖水排污化工废水和诊疗废水及其别的污水、废水的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理应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主管机构申办排污许可证。
工业废水:pH值、县浮物SS、CODcr、COD5、氨氮、磷酸盐、石油类、色度、总砷、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工业废气:(粉尘、印刷、喷漆、喷涂、酸雾废气、注塑、重金属废气等)颗粒物、苯系物、总VOCs、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硝酸雾、甲醛、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金属类(镍、铬、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