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3.2.1品质部对外购物资、生产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识别,对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可采用:挑用、让步接收、退货等。
3.2.2 品质部在进货不合格品上进行“不合格”标识,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进行:
a 一般不合格品可挑用时,由品质部进行全检并记录,挑出不合格品做退货处理;
b对一般不合格品做让步接收时,必须经有关授权人批准,当合同有要求时,让步接收需经顾客确认同意,并标识和记录,以便进行追溯处理。对于重要生产物资不允许让步接收;
c对于偏离关键控制点的原辅料由生产部进行隔离并标识,由HACCP组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证,经检验合格后做为进行处理,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分类做相应处理;
d对严重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报总经理批准后做退货处理,由采购部办理退货手续,经HACCP组长检验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跟踪处理结果。
3.2.2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进料,经重检确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3.3 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3.3.1 对不合格半成品及成品的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降级、报废等。
a对于生产过程中偏离关键控制点和(或)操作性前提方案(OPRs)不符合时,负责监视人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组织调查超出和(或)不符合情况,追踪受影响的产品,并将调查情况报与HACCP组长并由其对产品进行复检并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评审潜在不安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