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第二章第七条),经登记和备案的国产软件产品可享受国务院办法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依据9号令第八条第(五)款和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国产软件或进口软件在申请登记备案时必须提交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依据: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依据国家标准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对送检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拥有CMA检测资质,是独立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服务覆盖北京、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广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28个地区,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是企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自主创新产品评价申办的重要证明材料,您若对我们的服务感兴趣或有疑问,想了解更多信息,想寻求我们的帮助,请您随时与我们的客服人员保持联系,望尽早满足您的需求。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要求,严格公正公平的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助力企业申请上述两个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