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流程
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组织单位;
采用会议验收方式的,由验收组织单位确定验收组技术和财务专家,举行验收会议;
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的,由验收组织单位确定验收组技术和财务专家,进入企业现场考察,根据企业准备好的验收材料,审核验收后,给出评价。
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合同书
2、项目实施工作和技术报告
3、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者财务决算报告
4、与项目成果相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5、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6、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申报书、发票复印件(只需提交经审计确认的)。
其中,检测报告是指,合法具有相关领域检测的第三方机构(独立于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其利益相关方以外的机构)针对合同约定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出具的检测结果。
三、项目组织单位审查
项目组织单位在线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完整性及合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组织验收,审查不通过的返回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修改。
四、组织验收
验收材料通过项目组织单位审查后,由组织验收单位受理验收材料,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在系统上传专家验收意见。
五、验收结果
对验收评审意见为建议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仍未通过的,办理项目合同终止。
对验收评审意见为建议通过验收的项目,经市科技创新委审核后确认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