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其中17项标准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包括5项产品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和12项方法标准(迁移通则、方法验证通则、特定迁移量检验方法等)。本文将对GB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进行介绍,该标准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7-2016)的整合修订。该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实施。
1.适用范围
树脂、树脂共混物、塑料材料(各种塑料粒子、切片、母料、片材)、塑料制品。包括未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
也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淀粉含量>40%)材料及制品。
2.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3.技术要求
3.1
01
原料要求
02
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03
原料要求
树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添加剂(包括植物纤维填料)的使用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使用的淀粉应为食用淀粉或变性淀粉,食用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规定,变性淀粉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批准使用的品种,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3.3
理化指标要求
3.3.1通用理化指标要求
3.3.2 其他理化指标要求
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塑料树脂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添加剂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3.4
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粘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粘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
其他
4.1
迁移试验
应按GB 31604.1和GB5009.156的规定执行,本标准有特殊规定除外。
4.2
标签标识
应符合4806.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