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系统常见模式
汽车租赁行业拥有多种模式,每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一)合约租赁
定义:合约租赁是指在租期内,承租人拥有车辆的使用权,租赁公司拥有所有权,租期结束后车辆返还租赁公司。这种模式在汽车租赁市场中非常常见。
特点:合约租赁具有常用、划算、易操作等特点。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尤其合适,因为租金全额的 50% 和维修费用的 可以抵减增值税额。租期一般为 2 - 4 年,承租人在这个期间无需承担车辆的残值风险,且无留购选择权。
优点:
租期结束只需返还车辆,承租人不必考虑车辆的再处置问题,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部分合约租赁还包含维修服务,承租人只需要购买车辆保险、轮胎和加油即可,降低了使用成本。
承租人很容易计算和规划保有车辆的成本,便于进行财务管理。
缺点:
由于没有留购权,租期结束后必须返还车辆,这对于一些希望长期拥有车辆的用户来说可能不太方便。
如果经常旅行,车辆的行驶里程会比较高,这会加速车辆的折旧,所需支付的租金也会增加。
如果车辆不是以较为固定的路线使用,很难事先估计车辆的里程数,一旦在使用中超过了里程数,则需支付额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