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租赁模式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其租赁模式也有独特之处。
(一)租赁分类
租赁销售模式:分为以租代购和合约租赁,提升新能源车销量,收集用户大数据。
以租代购是指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拥有使用权,租赁公司拥有所有权,支付后一笔租金后取得所有权。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在租赁期内先使用车辆,减轻了一次性购车的经济压力。租赁公司也能通过收集用户使用数据,为车企提供市场反馈,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革新和产品换代。
合约租赁则是在租期内,承租人拥有车辆的使用权,租赁公司拥有所有权,租期结束后车辆返还租赁公司。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尤其合适,因为租金全额的50% 和维修费用的 可以抵减增值税额。租期一般为 2 - 4年,承租人在这个期间无需承担车辆的残值风险,且无留购选择权。
融资租赁模式: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满足车企和汽车出租公司需求。
直租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向车企购买新能源汽车,再出租给承租人。对于车企而言,这可以清理库存,获取现金流来扩大再生产。对于汽车出租公司来说,通过融资租赁可以提升出租车辆数量,实现更大区域市场覆盖及扩张。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已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再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使用。这种模式可以为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也满足了汽车出租公司的车辆更新需求。
电池租赁模式:提升新能源车使用便捷度,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电池技术企业和电力企业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参与者,通过提供电池租赁服务,可以降低新能源车的销售价格,提升新能源车的使用便捷度。一方面,消费者无需一次性购买昂贵的电池,降低了购车成本;另一方面,电池租赁服务可以确保电池的维护和更换由企业负责,提高了电池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电池租赁模式还可以将一部分利益转移到电池企业和电力企业,实现产业各方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