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GHS版 ,欧盟CLP版 ,国标GB版 等版本报告办理
各类产品MSDS报告办理,海陆空铁路运输条件鉴定,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办理等
一、CLP SDS报告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含义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是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英文全称。国外一些欧洲国家习惯叫做SafetyDataSheet即SDS安全数据表,把Material去掉,感觉范围更大,因为事实上不仅仅是材料Material才需要,含有某些材料Material(特别是含有化学材料的)其他产品也需要提供MSDS,叫做SDS似乎更准确。也有人说MSDS是以前很普遍的叫法,现在基本都改称为SDS了。无论SDS还是MSDS,所指的都是同一种文件。
欧盟CLP SDS报告就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MSDS报告。CLPSDS是化工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工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也就是说,在贸易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化工品的卖方必须向客户提供对应化工品的新有效的CLPSDS,如果提供的CLP SDS不正确或者信息不完全,是要面临法律责任追究的。
欧盟CLP SDS中CLP UFI生成步骤
欧盟CLP SDS中CLP UFI代码是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要求的独特配方标识符,CLP适用于投放在欧洲经济区(EEA)的所有化学物质和混合物。欧盟CLP SDS中CLPUFI代码生成的一般步骤:
1、确定产品范围
确定你的产品是否在此范围内,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才需要生成UFI代码,主要是受到CLP法规约束的危险物质和混合物。
2、收集必要信息
①产品信息
-准确的产品名称和描述。
-成分信息;包括每种成分的名称、浓度和危害特性。
②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③每个产品需要单独申请
-需要提供MSDS/CLP SDS;周期为5~7个工作日。
欧盟CLP SDS中CLP法规强制要求
欧盟《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EC) No1272/2008,CLP法规)的附件VIII中针对有害混合物产品唯一配方标识符(UFI)提出强制要求;对于消费用途和特殊用途的混合物要求2023年起已生效,对于工业用途混合物也于2023年底已正式生效。
二、GHS制度范围msds报告
全球统一制度涵盖所有危险化学品。适用全球统一制度危险公示要素(如标签、安全数据单)的方式,可能因产品的类别或生命周期的阶段而有所不同。全球统一制度的对象群体,包括消费者、工人、运输工人和应急反应人员。
1、现行的危险分类和标签制度,处理所有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化学品在各种类型的使用情况下可能发生接触的问题,包括生产、存储、运输、工作场所使用、消费使用和环境中的存在等等。其目的是保护人员、设施和环境。
对于所涵盖的化学品,应用广泛的要求,一般是现行制度中对工作场所或运输适用的要求。应当指出,“化学品”一词在环发会议的各项协定和随后的文件中,泛指物质、产品、混合物、制剂,或现行制度中可能用来表示涵盖范围的任何其他术语。
2、由于所有商业出售的化学产品都是在工作场所制造的(包括消费产品),装货和运输期间都由工人来搬运,经常由工人使用,任何特定类型的化学品或产品都没有完全被排除在全球统一制度之外。
例如:目前在有些国家,药品在其生命周期中,在制造、存储和运输的各个阶段都必须满足工作场所和运输的要求。工作场所的要求也可适用于从事某些药物的服用、溢出物的清除和医疗环境下可能发生的其他类型接触的雇员。有些制度要求必须向这类雇员提供安全数据单及为他们开展培训。预计全球统一制度也将对药品采用类似的方式。
3、而同样是这些化学品,在其生命周期的其他阶段,可能根本不需要适用全球统一制度。
例如:在人类有意摄入或服用时,或在有意用于动物时,诸如医治人类或牲畜的药品等产品,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一般不需要贴危险标签。此类要求一般并不会由于全球统一制度而适用于这些产品。
应当指出,与人类药品或牲畜药品的医用相关联的对服用者的风险,一般在包装附页中说明,不是本统一制度工作的组成部分。同样,对于有些产品,如内含微量食品添加剂或农药的食品,目前也不用标签表明存在这些物质或表明这些物质的危险。预计全球统一制度的适用也不会要求给它们贴这样的标签。
统一危险分类和标签的工作重点,是制定所有化学品和化学品混合物的统一制度。对这套制度各组成部分的适用,因产品类型或生命周期的阶段而可能不同。
一旦对某种化学品作了分类,便应考虑到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决定对该产品或其使用条件提供哪些信息或采取何种其他步骤。
药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和食品中的杀虫剂残留物等,在有意摄入时,不包括在全球统一制度的标签覆盖范围之内。
但如果工人有可能接触到,或在运输过程中有潜在接触的可能,必要时此类化学品仍将列入全球统一制度的覆盖范围。统一化学品分类制度协调小组认为,部分产品的使用需要专门知识,需要讨论解决这类产品使用类别的具体适用问题。
以上是联合国GHS对GHS制度适用的综合考虑之一,具体到各国的具体适用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判定某个产品是否适用GHS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