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进口报关所需的资料相对较多,且具体要求可能因实际情况和进口国海关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企业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货物进口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等。
二、退运相关证明
退运协议:由买卖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明确退运的具体条款和责任分担。协议应为中文,并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协议为外文,需准备外文译汉的版本,并加盖公章。
退运通知单:由出口方或收货方发出的退运通知单,说明退运的原因、货物信息等。
退运货物清单:详细列明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单价、总价等。
退运原因说明:详细说明货物退运的具体原因,如质量问题、规格不符、客户要求等。
三、原出口资料
原出口报关单及其复印件:证明货物原出口情况的重要文件,需加盖公章。
原出口发票、装箱单:用于核对退运货物与原出口货物的一致性。
四、税务与外汇证明
退税或补税证明:如果货物已经办理出口退税,需要提供退税局出具的相关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证明。如果已经退税但货物需要退运,需要先将退税款退还给税局,并开具退运已补税证明。
外汇未结汇证明:如果货物涉及外汇结算,需要提供外管局出具的相关未结汇证明。
五、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原产地证明:如果海关要求,可能需要提供货物的原产地证明。
质量检验报告:如果退运是由于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需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作为证明。
其他相关单据:如提单、提货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