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波兰申请专利,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是在波兰申请专利的主要条件:
新颖性:
发明必须是新的,即在申请日之前,没有相同的发明在全球任何地方被公开披露过。这意味着在申请前,发明不能已经被出版物、公开演示、销售或任何形式的公开使用所披露。
创造性:
发明必须显示出创新性,即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该发明并非显而易见的。发明应该包含至少一项创新的技术特征,使其与现有技术有所区别。
实用性:
发明必须能够被制造或使用,并且在工业领域中产生某种技术效果。这意味着发明应该具有实用价值,能够在现实世界中得到应用。
申请文件:
申请时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这些文件必须清晰描述发明的各个方面,并界定专利的保护范围。
语言要求:
申请文件通常需要使用波兰语。如果使用其他语言提交,可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波兰语的翻译版本。
优先权声明:
如果申请基于在另一个国家或场合的先前申请,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优先权声明,并提供相关的在先申请文件。
申请人资格: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实体都有资格申请专利,但如果是非波兰居民或在波兰没有营业场所的外国申请人,可能需要指定一名在波兰境内的代表。
审查程序:
波兰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保申请满足所有法律要求。
费用支付:
申请专利需要支付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等各项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专利类型:
波兰提供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两种类型的保护。发明专利提供更全面的保护,保护期长达20年;实用新型专利则提供一种较为简单的保护,保护期为10年。
保护期限:
一旦专利被授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为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为10年。
二.在波兰申请专利的过程主要遵循波兰专利法的规定,由波兰专利局(PPO, Patent Office of theRepublic of Poland)负责处理。以下是申请波兰专利的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途径直接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波兰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
PCT途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进入波兰国家阶段,如果选择了欧洲专利局(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或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可以在EPO申请后指定波兰。
巴黎公约途径:依据《巴黎公约》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申请。
授权条件新颖性:发明必须是全新的,没有在公开文献中出现过。
创造性: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必须具有创新性。
实用性:发明必须能够在工业中应用。
审查流程形式审查:专利局检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新颖性检索:进行新颖性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
公布:专利申请一般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后18个月公布,但申请人可申请提前公布。
实质审查:申请人在公布后请求实质审查,审查员评估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权:如果发明满足所有要求,波兰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
关于优先权声明在波兰,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日后的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声明,并提供在先申请的文件。这不同于中国,中国要求优先权声明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申请文件申请通常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必要时的图纸。
文件应使用波兰语,如果原始文件不是波兰语,则需要提供官方翻译。
维持和费用专利权的维持需要定期支付年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申请专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在处理国际申请时。在准备申请前,建议咨询知识产权专家或专利律师,以确保申请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并提高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