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化学品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运输的时候,经常会给货代或者船公司,航空公司等要求提供非危报告,或者非危鉴定。那么这两个说法到底是提供什么报告呢?以下是详细分类和讲解。
要求提供这个资料,就是要证明这个货物是危险品货物或者非危险货物,或确认是危险化学品或者非危险化学品。涉及到这个危险鉴定的,一般有以下三个种类的报告:
1、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
2、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
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包含空运鉴定,海运鉴定,公路鉴定,铁路鉴定)
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办理化学品进出口时,需要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实施检验,明确化学品的危险种类,应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等材料。(这个报告主要是报关,清关,商检的时候提供)。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简称非危鉴定或危特报告,是由海关专项检测实验室签发的证明文件。
1、按照国内国际各类法规标准进行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定,如GHS:《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
制度》、GB 30000系列:GB 30000.02-2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CLP:《欧盟化学品
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OSHA: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危险公示标准(HCS)》等。
2、判断是否是满足《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确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
3、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这个就非常重要,如果是危化品名录的产品,那么就需要提供商检了。
4、通过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报告,我们还可以获取该化学品是普货还是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