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二化合一认证咨询 顾问 培训 辅导 办理申请
GB/T 23000-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23001-2017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3002-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GB/T 23003-2018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评定指南
GB/T 23020-2013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
第yi阶段评估审核意见有三种:
1.已准备充分,可以进入二阶段现场评估审核。2. 准备基本充分,需对一阶段评估审核所发现的问题点进行纠正;确认后可以进入二阶段现场审。3.准备不够充分,需重新进行一阶段现场审核。
第二阶段评估审核,在企业现场进行,6人天。
第二阶段评估审核在企业的现场进行,关注以下方面:
1.围绕所打造的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申请企业实际运行情况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况及证据;2.依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关键绩效目标和指标,对绩效进行的监视、测量、报告和评审,以及所获取的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的情况;3.申请企业两化融合管理过程的执行控制情况;4.申请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5.规范性要求、方针、绩效目标和指标、适用的法律要求、职责、人员能力、运作、程序、绩效数据和内部审核发现及结论之间的联系。
在对申请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评价的基础上,评估审核组作出体系运行状况的判断:
推荐评定通过:没有或仅有少量一般不符合项,体系运行基本有效。
不推荐评定通过:存在多个造成系统失效的严重不合格,短期内不能改正,标准要求的全部过程需要重新评估审核。
推迟推荐评定通过:存在有严重不合格和一般不合格,短期内可纠正,局部体系需要重新评估审核,体系局部失效。仅有一般不符合的出具,但根据不符合的分布及数量状况,则判断该体系实施尚有生疏,应在对该不符合进行现场验证以后方做出推荐评定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