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集中控制室中控操作台要求
火力发电厂集中控制室的布置应充分考虑机组的控制方式、全厂总平面、主厂房、相关车间布置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应根据机组控制方式和电厂运行管理模式确定,中控操作台应符合中控室相关技术要求。
1、集中控制室的位置应远离产生粉尘、泊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确保运行人员安全、舒适,有利于运行人员长期工作。集中控制室附近宜配置工程师(站)室、交接班室、会议室、更衣室等必要的功能房间,应有足够的运行场地。集中控制室的出人口设置、净空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中控制,可布置在集中控制楼内,也可布置在主厂房内或主厂房附近。集中控制室、工程师室内夏季温度应为24℃~28℃,相对湿度40~65;冬季温度应为18℃~22℃,相对湿度40~65。交接班室、会议室夏季温度应为26℃,冬季温度应为18℃。
2、单台机组或母管制机组的集中控制室,宜布置在主厂房内运转层的合适位置或集中控制楼内。当两台机组合设一个集中控制室时,集中控制室可布置在集中控制楼运转层、除氧煤仓间的运转层、主厂房固定端运转层、主厂房扩建端运转层或A排柱外等位置。当两台以上机组合设一个集中控制室时,集中控制室可布置在集中控制楼运转层、主厂房固定端运转层、主厂房扩建端运转层或脱离开主厂房的其他建筑物内。
3、集中控制室内中控操作台的布置及活动空间应紧凑合理、便于运行和检修。集中控制室内应主要布置中控操作台、值长台、辅助监视屏、消防控制盘等设备。当辅助车间与机组合设集中控制室时,辅助车间中控操作台应布置在集中控制室内的合适位置。集中控制室内的控制面板可按直线形、折线形、弧线形等型式并排布置或面对面布置,中控操作台前的净空距离应使运行区的长、宽比例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两台机组合设集中控制室且中控操作台并排布置时,值长台宜布置在中控操作台正面与墙之间,控制台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宜小于6m,两台以上机组合设集中控制室且中控操作台并排布置时,中控操作台正面与墙的距离可适当增加;集中控制室仅监视和控制单台机组时,中控操作台正面与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
b、两台机组合设集中控制室且中控操作台面对面布置时,值长台宜布置在中控操作台侧面,中控操作台正面之间的Zui小距离不宜小于6m;两台以上机组合设集中控制室且中控操作台面对面布置时,中控操作台正面之间的距离可适当增加;
c、辅助监视屏上布置大屏幕显示器时,中控操作台与辅助监视屏的间距不宜小于2m;辅助监视屏上无大屏幕显示器时,中控操作台与辅助监视屏的间距不宜小于1.5m。
d、中控操作台两侧与侧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4、辅助监视屏的布置应考虑屏上设备的安装及检修空间。
5、布置在集中控制室内的火力发电厂消防控制盘应便于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