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物流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1.落实绿通收费政策。加强高速一线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巴中市内绿通政策全面落实,把握好绿通政策敏感性环节,严规范、亲服务,推动巴中市“首违不罚”清单政策落实,切实保障运输单位的合法利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降低物流行业收费。开展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部分政府定价收费专项成本审查,调整过高收费标准。优化物流园区、冷链中心、农产品保鲜仓储等设施用电方式,更新使用节能设施,降低用电成本。开展物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3.规范道路货运市场。加快建设治超电子抓拍系统,完善治超监控网络,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推行主城区货车分种类、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通行管控措施,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快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货车、三轮车等给予优先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
(七)实施物流要素保障工程。
1.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物流园区、冷链物流中心、物流仓储等物流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2.拓宽物流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业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细化落实授信免责规定。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对物流企业提供支持,鼓励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工业发展基金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企业财产、货运损失、民事责任等领域的综合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中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物流人才支撑。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充实物流人才队伍,支持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办好物流管理。推动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商协会加强合作。支持建设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切实维护快递等物流领域从业人员权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八)实施物流行业和规划引领工程。
1.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推动组建全市物流行业协会或物流发展促进会,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领推动物流行业和企业创新发展,在整合物流资源、推广新技术、提供培训咨询、指导经营管理、做好信息统计、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行业集聚效应,促进全市物流企业提质增效,为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2.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围绕全市现代产业分布和城市空间格局,高质量编制巴中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物流空间布局体系,推进全市物流资源向物流园区整合集聚,着力解决全市物流“难”、物流“贵”、物流“慢”等突出问题,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3年)。完成对全市物流行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强化对物流业发展先进地区的学习借鉴,找准我市区域物流发展定位,理清物流业补短强链思路,出台物流业支持政策。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根据重点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具体举措,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加快实施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和物流园区扩能升级,开工建设一批性物流园区(中心),完善物流业市场体系;推动组建全市物流行业协会或物流发展促进会,引导物流行业规范自律;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培育一批行业示范企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积极推进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构建物流业和“1+3”主导产业相融互补的发展格局;培育一批中小型物流企业向标准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建立对外物流通道,基本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经济便捷、融合联动的现代物流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组建巴中市加快物流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专班,落实专人专职推进物流业发展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要形成合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汇总工作进度,解决物流业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素保障、资金政策、人才、税收优惠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推广经验做法。
(三)强化督查问效。市级相关部门要牵头落实职能范围内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县(区)在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强化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督查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