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鸡蛋中兽药残留检测 环丙沙星和恩诺沙星检测
兽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残留药物通过环境和食物链进入人体后产生蓄积,引起人体急慢性中毒,出现过敏反应,肠道内菌群失调,导致机体调节障碍,甚至造成致畸、致癌、致突变的危害。是某些兽药的使用可诱导细菌产生耐药性,耐药性通过动物性食品和鸡蛋等传递给人类,影响临床用药,威胁人类健康。近年我国先后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和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Zui大残留限量》等文件和标准,通过全面实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行动和安全用药管控,人们对规范使用兽药的意识不断增强,滥用药的现象得到很大的改善。
1.1 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由于某些药物动物食用后被证实存在三致、生殖毒性、蓄积毒性、过敏反应、肠道菌群失调或其他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包括:β-兴奋剂类及其盐、酯;氯霉素及其盐、酯;硝基呋喃类;类固醇激素;五氯酚酸钠等21个种类[1]。
1.2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的药物
养殖中使用的兽药必须是合法批准的,并且按照批准的用途、用法、用量进行使用,任何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不得使用。农医发[2005]33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83 号》文件规定禁止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利巴韦林等及盐、酯的单、复方制剂和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等6个种类药物用于食品动物;《农业部公告第2292 号》文件规定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
1.3 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
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是指“蛋鸡产蛋期不得使用”“蛋鸡产蛋期禁用”“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内不得使用”。违规使用会在鸡蛋中产生残留,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到安全水平,对鸡蛋质量产生持续性的影响,危机食品安全[2]。GB31650-2019 对喹诺酮类、磺胺类、酰胺醇类等25 种兽药在蛋鸡使用中做出了严格规定。
对于鸡蛋中禁用、停用和不得检出的药物,目前多数情况下依据各级zhengfubumen监测文件中明确的判定值进行判定,无明确判定值的依据检测方法检测限(或定量限)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