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2023年1月16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文件明确,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同时废止。文件适用于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时,需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情形,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因工作需要,需委托鉴别机构开展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可参照本程序执行。
注意!这个鉴别程序主要是给海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参考使用的。所以如果是企业自己进口货物到国内,想提前鉴别是否属于进口固废,除了参考“公告”里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还要满足《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各个货物对应的相关标准,比如废钢铁要满足《再生钢铁原料》,塑料粒要满足《初步形状树脂与再生塑料树脂的鉴别方法》等。
“公告”有对各个术语名词做了解释,以下摘录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的进境货物和进境物品。
鉴别机构
鉴别机构是指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专业技术机构。
委托鉴别
委托鉴别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进口货物固体废物鉴别检测,出具的鉴别结果有助于企业是否进口货物作参考使用。有进口固废鉴别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相关知识:
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68号)规定,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之大前所未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把“美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绿色”纳入新的发展理念,把“污染”纳入三大攻坚战。这充分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技术规定
(三)样品属性鉴别判断
1.将鉴别样品的理化特征和特性分析结果与文献资料、产品标准等进行对比分析,必要时可咨询相关或采取专家会商的方式,确定鉴别样品的基本产生工艺过程。
2.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对鉴别样品进行固体废物属性判断。
3.经鉴别,发现鉴别样品可能是由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混合组成时,需进一步对样品工艺来源或产生来源的合理性进行分析,Zui后整体综合判断;当发现明显混入有毒有害组分时应从严要求。
物流信息:
网贷整治办:未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据互联网金融协会消息,11月15日全国网贷整治办、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通知》,明确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网贷资金存管标准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未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不得再继续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有效期两年,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对有效期内的商业银行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商业银行应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或存在严重问题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取消其通过测评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