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背景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二十一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第三十四条(卫生许可)规定:在本市从事生活饮用水的生产或者供应、涉水产品的生产或者进口,应当依法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相应的卫生许可或者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服务内容
一、涉水产品水批检测能力
产品类型 | 检测内容 | |||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 | 卫生安全性检验 | |||
一般水质处理器 | 卫生安全性检验 | |||
功能性检验 | 总体性能试验 | |||
加标试验 | 浑浊度去除率 | 挥发酚去除率 | ||
耗氧量去除率 | 三氯甲烷去除率 | |||
四lv化碳、去除率 | 总大肠菌群去除率 | |||
反渗透处理装置 | 卫生安全性检验 | |||
功能性检验 | ||||
加标试验 | 三价砷、镉、铅去除率 | 六价铬去除率 | ||
氟化物去除率 | 硝酸盐氮去除率 | |||
三氯甲烷去除率 | 四lv化碳、去除率 |
二、涉水产品特色检测能力
● 加标挑战性试验(近200项特色加标能力,点加标&全程加标)
类别 | 数量 | 检测项目 |
消毒剂及副产物 | 8项 | 余氯、一氯胺、二氧化氯、二甲基亚硝胺(NDMA)、甲醛… |
理化项目 | 11项 | 耗氧量、挥发酚、TDS、氨氮、色度、浊度、硬度、溶解性总固体… |
SVOC/VOC | 61项 | TOC、三氯甲烷、四lv化碳、苯酚、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 |
农药 | 41项 | 甲草胺、呋喃丹、马拉硫磷、林丹、七氯、氯丹、对硫磷… |
重金属 | 22项 | 砷(三价、五价)、铅、汞、镉、六价铬、钡、锑、锡… |
毒理学指标 | 7项 | 亚氯酸盐、氯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氰化物… |
抗生素 | 9项 | 金霉素、罗红霉素、阿莫西林、磺胺嘧啶、土霉素… |
微生物 | 12项 | 病毒、军团菌、总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缺陷假单胞菌… |
兽残 | 2项 | 孔雀石绿、盐酸克伦特罗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2项 | PFOA、PFOS |
卤代乙酸 | 9项 | 一氯乙酸(MCAA)、二氯乙酸(DCAA)、三氯乙酸(TCAA)… |
其他 | 3项 | 1,4-二噁烷、颗粒物、微塑料 |
●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性检验
● 矿化水器卫生性检验、功能性检验
● 涉水产品材料食品级测试
● 净水器节水率
● 净水器脱盐率
● 净水机水效测试(GB34914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 终端水质测试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298食品﹔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 水主要项目
»欧盟饮用水98/83/EC《欧盟饮用水水质 指令》主要项目(不包含放射性项目)
»CJ 94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 参考NSF42、NSF53、NSF58、NSF61、NSF231、NSF401等对净水器进行Exposuretest和Reduction 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