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对象:
产品包装纸盒、纸箱、木框、胶卷盒、塑料袋、气泡袋、泡棉、保利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涂料、墨水、胶带、胶、束线带、标签、说明书等。
包装材料检测机构
适用范围:
1、本指令涉及所有投放共同体内市场的包装和所有包装废弃物,无论它是在工业、商业、办公室、商店、服务、家庭或任何其他范围应用或放弃,并与所用材料无关。
2、本指令应用不影响现有的包装质量要求,如关于安全、保护健康和卫生的包装产品或对现有运输要求或1991年12月12日理事会91/689/EEC指令关于危险废弃物的规定。
欧盟包装材料指令(94/62/EC)四大重金属包括:铅、汞、镉及六价铬。自2001年6月30日起,所有包装和包装组件所含总铅、镉、六价铬和汞的总量不能超过100ppm。
包装指令、RoHS指令以及REACH法规的区别:
1、RoHS指令只是针对电子电气产品进行管控,包装指令是对于所有包装物料进行管控,REACH法规是针对化学品进行管控,这里化学品包括很多。电子、玩具、等这些都属于REACH管控范围内(因为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化学品做成的,它的管控范围相当的广)。而三者管控的标准也不一样,包装指令管控的是RoHS指令中的Cd、Pb、Hg、Cr6+这四种物质,且这四种有害物质的总和加起来不能大于100PPM,RoHS的6项管控物质中只有Cd小于100PPM外其他都是1000PPM,REACH主要管控SVHC清单以及附录17中的限制物质;
2、外检管理方面,如果供应商是做包装物料的只需提供包装指令的报告即可,RoHS报告是不需要提供的(本身RoHS管控的是电子电气产品而非包装物料产品,实际上包装指令也比RoHS指令的管控标准严)。如果客户没有要求产品需符合REACH,可以不用提供REACH报告,不然则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