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UN38.3报告申请 电池产品海运报告办理
UN38.3认证: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全称为: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实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38.3款(针对锂电池航空安全运输的要求)
(1)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即UN38.3(UNDOT)的测试。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UN38.3安全检测报告。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如果锂电池与设备没有安装在一起,并且每个包装件内装有超过24个电池芯或12个电池,则还须通过1.2米自由跌落试验
(2)美国消费品安全协会(CPSC)宣布,所有平衡车(包括扭扭车)的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其在美国本土生产、进口、销售的平衡车必须符合新的安全标准,包括UL2272平衡车电路系统认证标准,UL2271平衡车锂电池新标。所有平衡车电池必须符合UN38.3认证要求。
锂电池UN38.3报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由具备检测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项检测报告,民航将禁止锂电池进行航空运输。
2016年2月22日,国际民航组织(ICAO)委员会已采纳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的建议:批准修订其技术指南中有关锂电池运输的规定。新规定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行。修改后的新规定包括:
(1)荷电状态限制: 锂离子电池芯及电池的电荷载量(SOC)不得超过30%,包括SectionII电池芯和电池。此项规定不适用于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或包含在设备内的电池。
(2)包裹数量限制: 寄件人托运的每票货件中SectionII包裹(仅指电池)不得超过一个。
(3)集合包装限制: 一个集合包装内所含SectionII包裹不得超过一个(8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组)。
(4)电池单独交运: 寄件人必须将锂电池货件(仅指电池)与其他货件分开单独交运。
适用于UN38.3的产品列表
(1)各种铅酸蓄电池(如汽车启动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小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等)
(2)各种动力二次电池(如动力车用电池、电动道路车车用电池、电动工具用电池、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等)
(3)所有平衡车电池
(4)各种手机电池(如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等)
(5)各种小型二次电池(如笔记本电脑电池、数码相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各种圆柱型电池、无线通讯电池、便携式DVD电池、CD和MP3播放器电池等)
(6)各种一次电池(如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等)
测试项目
T.1 高度模拟试验、T.2 热测试、T.3 振动试验、T.4 冲击试验、T.5 外短路试验
T.6 碰撞试验、T.7 过充电试验、T.8 强制放电试验、T.9 其中1.2米跌落测试
判定测试合格标准
(1)在试验T.1至T.6中,没有发生解体或起火 。
(2)在试验T.1、T.2和T.5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易燃或腐蚀性物质。
(3)目视观察没有看到排气或渗漏。
(4)没有发生导致重量损失超过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气或渗漏。
(5)在试验T.3和T.6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或腐蚀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