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申报的三大误区
01 零税款=零申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
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0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02 零销项=零申报?
公司新设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不能做零申报。
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03 免税收入=零申报?
公司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
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3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违规零申报风险真的不小,会计人员应当时刻自查。不然给企业造成损失,更会影响企业信用,增加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