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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是我国水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也是许多城市面临的重大问题。我国2015年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就明确提出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为促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面推进,2018年,生态环境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专项督察工作;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共分三批确定了60个城市为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在推进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任务中,也明确提出了关于城市水环境整治的具体目标要求。上述行动都表明了我国开展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一般而言,城市水环境整治任务总体可以分为3类:污染治理、水质改善和生态恢复,三者各有侧重又有关联,也可以说是代表了城市水环境管理的3个阶段。污染治理主要是针对城市高强度、超负荷的污染排放引起的城市水体严重污染问题,通过控源减排等工程措施实现减轻水体污染状况的目的,这类任务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为典型;水质改善是在开展污染治理的前提下,辅以水体净化、补水活水等技术手段改善水质,以期达到较好水环境质量的目标,这类任务目前多以满足一定水环境质量标准为特征;生态恢复则是在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上,借助水生态修复和重构等综合方法,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和提升城市水环境的景观效果,实现城市水体的亲水、娱乐功能,这类任务则以创建城市水生态文明为标志。
通过解析城市水体污染的原因,探索城市水环境整治的工程原理和技术路线,梳理水环境整治技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而提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系统方案编制方法和适用技术体系,可为科学、合理、客观地编制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方案提供参考。
一 摘 要
通过对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与需求的梳理,从宏观尺度上分析了城市水环境整治的工程原理,提出了解决城市水环境整治的工程途径和技术方法,根据各类治理技术的对象和功能,构建了城市水环境整治技术体系,为不同适用技术的选择提供了理论指导,并基于工程原理与解决途径提出了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性方案的编制方法。
二城市水体污染治理工程原理
城市水体污染主要问题
城市水体作为城市生态空间的构成要素和城市水循环系统的关键载体,也是城市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受纳体。引起城市水体污染的主要问题有:
高密度的人口聚居、高速度的城市发展、高强度的城市生活与工业生产是产生高通量污染负荷的根本来源。
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求,导致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的能力不足,部分污水未经处置直接排放。
城市雨污水管网长期疏于维护管理,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缺陷问题严重,导致污水实际收集效能远低于表观数据,也大大降低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减负效果。
城市雨水径流排放缺乏合理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未能充分发挥绿色设施的减排作用,致使城市面源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
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生活污染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处置而成为分散式污染源,负荷通常都很高。
宽水面、大水深的传统型城市河道整治和水景观建设方式,导致水体流动性差、生态基流严重不足,致使水体自净能力大幅减弱。
河床和堤岸硬化以及梯级闸坝拦截阻断了水生和陆生生态系统的联系,导致水体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甚至丧失。
水体流动迟缓甚至滞流,水动力条件极差,局部水域易产生污染累计,导致淤积问题严重,是水体内源污染的来源。
上述问题在我国许多城市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是困扰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难题。这些问题的交织并存也决定了城市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