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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到底“新”在哪儿?一说“新”,容易让人以为有个神秘的新法宝,一旦掌握就乌鸡变凤凰;或者是很恐慌,生怕自己没有掌握,会落伍淘汰。这种学习、变革精神是可贵的,但以“找秘方”的心态认识新零售,就容易被概念绑架,忘了消费者的需求、忘了商业的常识,z终可能会成为新概念的牺牲品。
如今互联网正在催熟“代理商分销系统”商业模式即“工具+社群+电商微商”的混合模式。微信开始就是一种社交工具,“代理商分销系统”先是通过各自工具属性社交属性价值内容的核心功能过滤到海量的目标用户后,加入了朋友圈点赞与评论等社区功能,继而添加了微信支付、精选商品、电影票、手机话费充值等商业功能。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简单地说,这些工具能够满足用户的痛点需求,用来做流量的人口,但它们无法有效沉淀粉丝用户。社群是关系属性,用来沉淀流量;商业是交易属性,用来变现流量价值。两者看上去不相关,但内在融合的逻辑是一体化的。
一、“新零售代理商分销系统”的企业适用类型
1、有实体店铺或超市企业此类企业以实现线下与线上相互结合为主,终端与网络靠,实现网络资源与线下实体店的共享,成为无区域下单而区域化物流的平台。
2、具有货源优势的企业,如大型批发市场等等此类企业的拓展渠道与上面第二中有相似性,“代理商分销系统”的更主要目的是以借助所拥有的优势,综合货源,让各大供应商的产品进入平台,寻找新的网络分销渠道。
3、具有自有品牌和自主生产力的制造型企业此类企业主要是拓展网络的分销,将传统的渠道与网络相互偕接,大程度的降低营销成本,拓展新的网络分销渠道
4、具有相关的传媒企业传媒企业基本以广告性为主,故其拥有大批量的传统企业做为资源调用,以此资源为点铺垫,结合自身的主题业务,打造综合性的广告丶网络购物的电子商务平台,如以展览为主的企业等等。
二、现在我们就分析下为何企业应该选择定制开发“代理商分销系统”;
1、“新零售代理商分销系统”多了一个营销渠道
在现在企业的营销模式中,对于微信营销不只是停留在做还不不做的问题上,而是做的快与慢,质量好坏的问题,在同行业竞争中,对手已经定制开发出了“新零售代理商分销系统”时,并配合完整的微信营销方案推广时,就已经在抢夺您的市场,未做“新零售代理商分销系统”就少了一个用户导入、产品销售转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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