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固体废物处理,固体废物溶液的全称,一般指通过物理、有机化学、微生物、有机化学和生物化学等手段将固体废物转化为适当的运输、储存、应用或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固废溶液的总体目标是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资源再生。
(1) 资格证书条件: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具有一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管理经验,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在1万吨以上,或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处置能力在2万吨以上。
负责运行的设施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全处置,设施运行符合国家或地方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标准;有固定的实验室(化验室),设施齐全,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设备和检测能力。
(2) B类资格证书的条件: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具有一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管理经验,具有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能力达到2000吨以上,或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处置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
负责运行的设施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残留物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理。设施运行符合国家或地方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标准;有固定的实验室(化验室),设施齐全,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检测设备和检测能力。
具有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任何规模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持有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全国处理能力不超过10000吨/年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