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进口手续相对比较麻烦:注册批号,中文标签,卫生标签,书等。化妆品关税在增税率:17%,某些化妆品比如眼用化妆品、药用化妆品、美容化妆品等消费税30%。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 产品质量;
4.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
B. 检验受理通知书;
C. 产品说明书;
D.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E. 毒理学性检验报告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
拟专为中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产品在生产(地区)或原产(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invoice、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
韩化妆品进口三证:
入境货物检疫证明、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
化妆品出口到中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拟专为中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食品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斧栈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书;
(十)产品在生产(地区)或原产(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化妆品进口流程
1、备案凭证(批文)(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发货前办理)
3、备货(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准备单证(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发货到港(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