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工品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遵守包装运输要求
大部分化工品都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对包装和运输要求是比较高的。从天津爆炸事件我们就应该意识到危险品的危害性,所以不能为了节省成本,瞒报漏报,一定要实事求是。对不同等级的危险品的包装有不同要求,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装运规范来操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注意事项二:准备资料再发货
不少客户未了解目的港口清关手续,提前安排发货,到时手续未产生很多额外成本。在进口之前,一定要先与我司化工品项目组了解清楚整个流程与单证资料,以保证每个环节顺利进行,节省不必要的成本与时间。
进口危险品
列入《危险化学品》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中的名称进行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数据单的样本。
列入《危险化学品》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可按照进口化学品要求申报。
2.进口化学品
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但涉及危险化学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HS编码项下的进口化学品,或列入《危险化学品》但收货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进口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为普通化学品的,应提供《进口化工品符合性声明》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申报可不提供);
(2)申报为危险货物的,应提供《进口化工品符合性声明》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申报可不提供);企业应提供危险公示标签及数据表。
对不能提供检验检疫机构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收货人或者其人需出具保函,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前,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不得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