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移动互联网就是传统互联网的延伸,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链的演进,已经影响了整个业态发展,是对传统电信业价值链的颠覆。传统电信业价值链为垂直型链条,链条上只有一个环节是直接面向用户,手机。这种生态体系形成了运营商在产业链中的主导者地位,而新型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彻底摧毁了这道“封闭式壁垒”,打破原有业态格局,传统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以及终端生产商等他们跃跃欲试抢夺产业链的主导权。
一、眼波视界系统角色:创客、主管、经理、总监、总裁、合伙人、运营中心、服务门店;
二、眼波视界模式简介:
1.产品零售价:1990元/台,优惠价9折=17910元/台
2.加入方式:购买一台成为创客,拥有销售推广设备权益;
3.销售奖励:4000元/台
三、眼波视界晋升分红奖励:
《主管级》:
a、达成要求:拥有三名创客;
b、分红收益:1100元/台(所有创客均分)
《经理级》:
a、达成要求:旗下拥有三名主管级且直接销售2台以上;
b、分红收益:1300元/台(所有主管均分)
《总监级》:
a、达成要求:旗下拥有三名经理级且晋升经理后直接销售3台以上;
b、分红收益:1000元/台(所有总监均分)
厦门眼波视界代理系统-全球分红模式系统
《总裁级》:
a、达成要求:旗下拥有三名总监级且晋升总监后直接销售5台以上;
b、分红收益:1400元/台(所有总监均分);
《合伙人》:
a、达成要求:旗下拥有三名总裁级;
b、分红收益:合伙人享有分红300元/台;
《董事》:
a、达成要求:旗下拥有三名合伙人;
b、分红收益:董事享有分红300元/台;
四、眼波视界运营中心板块:
1.达成要求30万且有200平米以上办公场所,内设独立会议室,配有讲师,配电脑设备;
2.分红收益:800元/台均分;
五、眼波视界服务门店:
1、达成要求:达成经理级别后再自购总台数4台,有实体店,按照总部装修;
2、分红收益:300元/台均分;
由于互联网与通信网的边界模糊,产业链中的服务及内容提供商等环节,将视野逐渐向开放的互联网层面迁移。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桌面互联网已经无法满足用户随时随地轻松上网的便利式需求。互联网延伸至移动终端,创造了互动式移动互联网模式的应用,它改变了用户的角色定位,使用户具有双重角色,既是内容及应用的消费者,更是内容及应用的生产者。用户角色的转变对于移动互联网的建设与发展创造了新思路和新架构,就是用户与内容及应用提供商结合度越趋紧密,看重内容及应用价值,而对于选择终端与平台间的通道形成随意性较大,管道商的作用被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