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创新项目逾期验收将终止项目,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终止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及公示结束之日起一般是5个工作日内向科技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
项目终止工作流程:
如广州市项目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实施合同终止。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立即启动终止程序:
(一)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或无法完成合同预期目标任务的;
(二)不接受项目监督检查、检查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未通过的或拒不配合项目验收工作的;
(三)无正当理由项目合同执行期满后3个月以后仍未提交验收申请的;
(四)项目承担单位已迁出本市,或已停止经营活动,或已注销的;
(五)发现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有违法、欺骗等事实的;
(六)存在其他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