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双软企业是怎么申请的:
软件企业评估由企业自愿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评估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软件企业评估服务委托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
5、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6、经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或还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7、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表以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8、企业申请评估年度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实际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但不得少于一个季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9、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10、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过程文档记录;
11、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