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注意了!
为保障国门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9月18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货物申报模块发布系统通知《关于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提醒相关企业对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商品,均应依法向申报。
知识点1
需申报检验的危险化学品范围及申报要点
范围:
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险化学品涉及的HS编码和相应的检验检疫名称也在通知附件中提供)。
申报要点:
出口:出口前应在单一窗口“出境检验检 疫申请”模块申请电子底账,出口报关时应在出口报关整合模块填写电子底账号。
进口:应在“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申报“检验检疫名称”
知识点2:
进出口企业、货运代理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进口危险化学品
1、进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出口危险化学品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散装产品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 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知识点3:
申报单证递交电子化
1、已实现联网核查或可互联网查询的,只 进口危险化学品需录入单证编号,尚未实现联网核查且不能互联网查询的,需上传单证扫描件。
2、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单证,只需录入相关证明材料或单证编号。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向递交的其他证明、声明类材料,只需依法申明持有相关材料。
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商品均应依法申请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出口报关时应向申报电子底账数据,进口报关时必须向申请实施法定检验,否则将可能造成货物运输受阻,影响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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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