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料和承托料的技术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滤料和承托料不应使滤后水产生有毒、有害成分。
3.1.2 滤料的粒径范围、有效粒径(d10)、均匀系数(K60)或不均匀系数(K80),由用户确定。
3.1.3 在用户确定的滤料和承托料粒径范围中,小于小粒径、大于粒径的量均应小于5%(按质量计,下同)。
3.1.4 有关滤料和承托料的密度、含泥量、盐酸可溶率以及破碎率与磨损率之和,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滤料和承托料规格的几项规定
项 目 | 无烟煤 滤料 | 石英砂 | 高密度矿石 | 砾石 承托料 | |
密度(g/cm3) | 1.4~1.6 | 2.5~2.7 | >3.8a | >2.5 | |
含泥量(%) | <3 | <1 | <2.5 | <1.5 | |
盐酸可溶率(%) | <3.5 | — | <5 | ||
破碎率与磨损率之和(%) | <2 | ||||
注:a 磁铁矿滤料和承托料的密度一般为4.4g/cm3~5.2 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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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无烟煤滤料
3.2.1 无烟煤滤料应为坚硬、耐用的无烟煤颗粒。
3.2.2 无烟煤不应含可见的页岩、泥土或碎片杂质。
3.2.3 在无烟煤滤料中,密度大于1.8g/cm3的重物质不应大于8%。
3.3 石英砂滤料
3.3.1 石英砂(或以含硅物质为主的天然砂)滤料应为坚硬、耐用、密实的颗粒。在加工和过滤、冲洗过程中应能抗蚀,其含硅物质(以SiO2计)不应小于85%。
3.3.2 石英砂滤料不应含可见的泥土、粉屑、云母或有机杂质。
3.3.3 石英砂滤料的灼烧减量不应大于0.7%。
3.3.4 在石英砂滤料中,密度小于2g/cm3的轻物质不应大于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