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分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2007年之前称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个类别。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
2019年9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2019年第72号),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我公司依据规范要求,在第一时间向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备案,并于2019年9月30日顺利在国家药监局网公布完成,成为了国家药监局指定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从而可以为企业提供进口与国产、特殊与非特殊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中的微生物、理化和毒理学等项目的卫生安全性检测服务,帮助企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我们的服务
分类 | 检测项目 | 备注 | |
微生物学 | 微生物5项 | 必检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卫生化学 | 重金属4项 | 汞、砷、铅、镉 | |
甲醇 | 选检 | 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 | |
二噁烷 | 原料中含有苯氧乙醇、AES类原料、PEG(聚乙二醇类原料)、聚醚类、聚山梨醇酯、聚氧乙烯类 | ||
石棉 | 粉类产品中含有滑石粉原料 | ||
抗生素(包括甲硝唑)7项 | 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的产品 | ||
a-羟基酸,pH值 | 宣称含α-羟基酸(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等),或不宣称但其总量≥3%(w/w),同时检测pH值 | ||
性激素7项 | 含性激素类产品 | ||
去屑剂5项 | 宣称去屑产品 | ||
防晒剂15项 | 防晒产品及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 | ||
巯基乙酸 | |||
氢醌、苯酚 | |||
毒理学 |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 ||
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沐浴类产品 | ||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 |||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产品 | ||
皮肤光毒性试验 | |||
备注:1,指甲油、卸除液及乙醇含量≥75%(w/w)的产品,不需要测微生物项目; 烫发类、非物理脱毛类、氧化型染发类产品,不需要测微生物项目; 2,一个样品包装内有两个以上独立小包装或分隔(如粉饼、眼影、腮红等),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原料成分不同的样品,应当分别检验相应项目;非独立小包装或无分隔部分,且各部分除着色剂以外的其他原料成分相同的样品,应当按说明书使用方法确定是否分别进行检验。 |
测试方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