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3864-2009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是在GA 161-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基础上,参考欧盟标准EN1366(防火封堵材料试验方法)制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 161-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废止。
防火封堵材料相关定义:
防火封堵材料 firestop material
定义:具有防火、防烟功能,用于密封或填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各类设施中的贯穿孔洞、环形缝隙及建筑缝隙,便于更换且符合有关性能要求的材料。
防火封堵组件 firestop subassembly
定义: 由多种防火封堵材料以及耐火隔热材料共同构成的用于维持耐火性能,且便于更换的组合系统。
移动缝隙 moveable joint
受热后由于变形而可能使其宽度或位置发生变化的缝隙。
防火封堵材料分类:
防火封堵材料按用途可分为:孔洞用防火封堵材料、缝隙用防火封堵材料、塑料管道用防火封堵材料三个大类:
--孔洞用防火封堵材料是指用于贯穿性结构孔洞的密封和封堵,以保持结构整体耐火性能的防火封堵材料。
--缝隙用防火封堵材料是指用于防火分隔构件之间或防火分隔构件与其他构件之间(如: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和构造缝隙等)缝隙的密封和封堵,以保持结构整体耐火性能的防火封堵材料。
--塑料管道用防火封堵材料指用于塑料管道穿过墙面、楼地板等孔洞时,用于保持结构整体耐火性能所使用的防火封堵材料及制品。
防火封堵材料按产品的组成和形状特征可分为下列类型:
--柔性有机堵料:以有机材料为粘接剂,使用时具有一定的柔韧性或可塑性,产品为胶泥状物体。
--无机堵料:以无机材料为主要成分的粉末状固体,与外加剂调和使用时,具有适当的和易性。
--阻火模块:用防火材料制成的具有一定形状和尺寸规格的固体,可以方便地切割和钻孔,适用于孔洞或电缆桥架的防火封堵。
--防火封堵板材:用防火材料制成的板材,可方便切割和钻孔,适用于大型孔洞的防火封堵。
--泡沫封堵材料:注入孔洞后可以自行膨胀发泡并使孔洞密封的防火材料。
--缝隙封堵材料:置于缝隙内,用于封堵固定或移动缝隙的固体防火材料。
--防火密封胶:具有防火密封功能的液态防火材料。
--防火包带:用防火材料制成的柔性可缠绕卷曲的带状产品,缠绕在塑料管道外表面,并用钢带包覆或其他适当方式固定,遇火后膨胀挤压软化的管道,封堵塑料管道因燃烧或软化而留下的孔洞。
燃烧性能
1. 除无机堵料外,其他封堵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2-4的规定。燃烧性能缺陷类别为A类。
2. 阻火包用织物应满足:破坏长度不大于150mm,续燃时间不大于5S,阴燃时间不大于5S,且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3.柔性有机堵料和防火密封胶的燃烧性能不低于GB/T2408-2008规定的HB级;泡沫封堵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平均燃烧时间不大于30S,平均燃烧高度不大于250mm.
4. 其他封堵材料的燃烧性能不低于GB/T2408-2008规定的V-0级。
耐火性能
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按耐火时间分为:1h、2h、3h三个级别,耐火性能的缺陷类别为A类。
耐火极性判定
试验中出现以下规定的完整性丧失或失去隔热性的任何一项时,即表明该防火封堵材料的完整性或隔热性已达到极限状态,所记录的时间为该防火封堵材料的完整性丧失或失去隔热性的极限耐火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