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作了严格规定,要求感官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不含有病原微生物,水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
生活饮用水的基本卫生要求。
1、感官性状良好:无色、无臭、无味,无肉眼可见物;
2、流行病学上安全:无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无介水传染病发生的可能;
3、化学组成上对人体无害:所含化学物不超过高容许浓度,不影响人体健康;
4、水量充足,取用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