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
1.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1.2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3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 2柔性填埋场渗漏检测层监测/
2.1渗漏检测层集水池可通过自流或设置排水泵将渗出液排出,排水泵的运行水位需保证集水池不会因为水位过高而回流至检测层。
2.2运行期间,企业应对渗漏检测层每天产生的液体进行收集和计量,监测通过主防渗层的渗滤液渗漏速率(根据附公式B.1计算),频率至少一星期一次。
2.3封场后,应继续对渗漏检测层每天产生的液体进行收集和计量,监测通过主防渗层的渗滤液渗漏速率(根据附公式B.1计算),频率至少一月一次;发现渗漏检测层集水池水位高于排水泵的运行水位时,监测频率需提高至一星期一次;当到达设计寿命期后,监测频率需提高至一星期一次。
2.4当监测到的渗滤液渗漏速率大于可接受渗漏速率限值时(根据附公式B.2计算),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具体要求为:
当发现渗漏事故及发生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使得填埋场不能继续运行时,填埋场应启动应急预案,实行应急封场。应急封场应包括相应的防渗衬层破损修补、渗漏控制、防止污染扩散,以及必要时的废物挖掘后异位处置等措施。
2.5分区设置的填埋场,应分别监测各分区的渗滤液渗漏速率,并与各分区的可接受渗漏速率进行比较。
3 柔性填埋场运行期间,应定期对防渗层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4 根据填埋运行的情况,企业应对柔性填埋场稳定性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和频率按照CJJ176要求执行。
5 企业应对柔性填埋场内的渗滤液水位进行长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月一次。对渗滤液导排管道要进行定期检测和清淤,频率至少为每半年一次。